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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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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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庐山市财政局(地址:庐山市白鹿大道272号,联系电话:0792-266680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庐山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聚焦于法定公开内容,在财政预决算和减税降费方面公开了较多内容,同时着力于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对相关人员一方面提升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增强责任意识,全年来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公开内容为法定公开内容栏目中的财政预决算、市本级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和减税降费其次公开本单位的具体职责;其他信息主要公开我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情况、重要工作动态信息、机关行政建设等,重点工作动态呈常态化公布。发布的工作信息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层层审核把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度持续完善信息管理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流程,对政府信息内容采集、编辑、审核、校对、发布等全过程把关,发布的工作信息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平台的日常巡检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相关的政务信息做到一一对应,以便查询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网站信息更新、监测检查机制,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要求,定期整改网站错敏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工作人员结构进行了调整,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核查,确保工作无误,强化了组织保障。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更新不到位、不及时的版块进行整改落实,做好日常监测与整改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1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解决以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地进行优化更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是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一是流程原因,“三审三校”表需要多位领导签字,有时领导因外出开会等原因无法及时签字,导致流程卡住。二是因为今年有新入职同事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于政务公开不够熟练,导致进度不够迅速。下一步财政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好信息公开内容“三审三校”制度,提前与相关领导沟通,在“三审三校”方面提升效率。二是加强对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尤其是新入职同事,要不断提升他们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作风,切实提升本单位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5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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