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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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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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2021〕30号)要求,由庐山市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庐山市白鹿大道272号,电话:0792-2666805,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庐山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以服务群众为重要抓手,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全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重点公开内容:机构信息主要公开主要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情况和机构职能;本单位的行政职责,承诺事项主要公开本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服务监督等;其他信息主要公开我单位主要领导活动情况、重要工作动态信息、机关行政建设等,重点工作动态呈常态化公布。发布的工作信息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层层审核把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保密审查制度、“三审三校”制度;对政府信息内容采集、编辑、审核、校对、发布等全过程把关,发布的工作信息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层层审核把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开设“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多个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相关信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网站信息更新、监测检查机制,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要求,定期整改网站错敏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更新不到位、不及时的版块进行整改落实,做好日常监测与整改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公开信息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信息准确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一是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好信息公开内容“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做到公开信息多重把关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作风切实提升本单位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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