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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庐山市政府采购 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庐山市政府采购 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市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庐山市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庐山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
庐山市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
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打造一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全力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需求,突出抓好市场主体满意度提升各项工作,全面建设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增强政府采购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为着力提升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决定在全市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走访调研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统筹安排,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全面做好企业走访调研工作。
1.制定走访方案。做好统筹协调,有序开展企业走访调研专项行动,定期通过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等方式充分征求企业意见,切实提升企业对政府采购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制定走访方案,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及时完善措施,确保走访工作取得成效。
2.开展走访调研。建立多渠道沟通联系机制,以上门服务为主,以电话微信沟通为辅,务必要与企业法人、项目联络人等相关人员建立密切联系,开通政企连心“直通车”,上门解读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听取意见建议,回应合理诉求。坚持普遍走访和精准走访相结合,全面摸清本地企业底数,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或电话回访活动,特别是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精准走访调研。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包挂企业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二)涉企政策落实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拓展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服务,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3.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成本。全面取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落实“零成本”投标。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保证金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相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清退沉淀保证金,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4.提高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严控“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通过整体预留、部分预留、分包预留等形式,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4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5%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由70%提升至75%,政策执行至2025年底。在采购意向发布环节,提前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在计划备案环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范合理预留;在评审环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鼓励采购人给予顶格扣除优惠。
5.提升“政采贷”融资效率和渠道。依托“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线上“政采贷”,为广大企业提供更优惠便利的融资服务。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搭建“政银企”交流互动平台,为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优化合同融资业务流程,压缩合同融资放款时限,提升“政采贷”融资效率。
6.持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推动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交易质效。
7.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融媒体”宣传模式,积极利用“九江政采通”微信小程序,多渠道宣传政府采购惠企政策和获取方式,第一时间将优惠政策送到企业“指尖上”“心坎上”。定期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宣传推介活动,积极在市级以上媒体(报纸、网站、公众号、微博等)刊发宣传文章。
8.发放政府采购感谢信。定期向本地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政府采购感谢信,感谢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与贡献,同时宣传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有效提升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全市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三)优化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持续排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行为,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升企业参与便利度。
9.编印政府采购活动风险提示。结合近年来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采购人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等比较突出的问题,编印《政府采购活动风险提示》,不断提高全市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水平。
10.规范政府采购行业秩序。严格执行《永修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2版)》,加强政府采购日常监管。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加强政府采购四方主体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11.全面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持续推行采购人信用承诺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政府采购专员制度,明确政府采购专员职责与义务。开展采购人夯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对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采购需求调查、采购文件编制、采购过程、采购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全流程监督检查,定期通报问责。
12.强化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监督管理。修订完善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推行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信用承诺制,规范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为,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
13.持续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环节,以资格信用承诺函替代社保等6方面证明材料,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14.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坚决破除隐形壁垒,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提升依法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15.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纠纷化解机制。畅通供应商维权救济渠道,保障市场主体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入质疑投诉调解机制,化解政府采购争议纠纷。加强供应商投诉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全市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四)优化服务载体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深度融合,深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升企业交易便利度。
16.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按照省级统一部署配合有关单位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交易、监管系统,切实减轻政府采购当事人的交易成本。
17.配合市局完善“九江政采通”小程序功能内容。大力做好宣传九江市在全省第一款政府采购类小程序,打造随时可用、人人可用的政府采购移动学习平台。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监管部门,均可随时随地通过微信小程序,快速了解熟悉政府采购相关知识,有效提升政府采购当事人业务素养和操作技能水平,让政府采购行为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18.建设政府采购数字见证系统。运用大数据、可视化等先进技术手段和理念,将政府采购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数字整合存证,实现政府采购交易全程可查,规范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全面提高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19.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提升政府采购大数据监管水平,对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以项目为维度或者预算指标为维度进行全流程跟踪监管,全方位了解全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整体情况,实现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查询、预警功能,提高打击围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20.加强远程异地评审管理。加强合作,打破空间地域限制,实现跨区域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效规避围标、串标。完善硬件,探索建设远程异地评审独立评审单元,在远程异地评审时,每一位评审专家进入独立评审单元,单独参与线上评审,有效规避专家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盯紧重点任务,把握关键环节,拿出实招硬招,上下协同,形成合力,大胆突破,扎实推进,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二)狠抓工作落实。财政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采购办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工作专班。要围绕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规范采购行为、执行采购政策、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不力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财政部门、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要切实提升服务意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定落实举措,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形成横向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解决供应商合理诉求,提高市场主体认可度、满意度,全力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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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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