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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职能
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职能
根据《中共庐山市委办公室、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实 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19〕1号)精神,组建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党委系列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群团组织。
一、主要职责
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项职能,即: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具体是:
1、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联系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庐山市南康镇紫阳南路47号(市政府门楼往南10米)
办公时间: 夏季时: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6:00
冬季时: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徐志勇 工作电话:0792- 255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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