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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预算部门公开说明
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为群团部门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部门,主要职责是: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项职能,即: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具体是: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联系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处室2 个,包括:综合办公室和下设残疾人服务中心(含康复、教就、维权、组织建设、办证等业务)。
编制人数小计1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人,行政在职人数7人,工勤人员0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8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317.01为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52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万元。(变动原因2024年部门自有资金纳入预算总额少于2023年自有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支出预算总额31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8万元;(变动原因2024年部门自有资金纳入预算总额少于2023年自有资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1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万元,资本性支出0.62万元。项目支出105.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9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7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1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47万元;资本性支出0.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8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52万元;(变动原因:2023年无资金结转,2024年结转资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万元;其他支出较上年减少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1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万元,资本性支出0.62万元。项目支出75.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7.3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6.52万元,下降30.67%。(变动原因:2024年预算项目的调整及人员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劳务费16.94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福利费4.53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资本性支出0.6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0.6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部门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项目情况说明
1、流动服务车运行经费:
1)项目概述:根据赣残联字【2014】91号文件,充分利用流动服务车辆进村入户的便利条件,全面掌握了解区域内各类残疾人实际服务需求,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等,对配置车辆登记造册,安排专人管理使用,积极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并对车辆进行保养,保障各项服务工作需要。
2)立项依据:赣残联字【2014】91号、庐残联发[2022]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4)实施方案:流动服务车一辆,实行上门办证
5)实施周期: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6万元。
2、医院办证窗口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庐府办发【2021】49号文件,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减少跑动次数,实现残疾人办证办理“一件事一件办”,提升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满足感。
2)立项依据:九府办字[2021]49号、庐残联发[2022]1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4)实施方案:整合各方资源,添置大量设备,派驻专门人员在人民医院设立残疾人证办理综合窗口。
5)实施周期: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8.39万元。
3、残联-残保金征收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根据赣财非税【2019】号文件,为保障残疾人权益,对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部门和民办非企业部门缴纳资金。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正常经费开支,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2)立项依据:根据赣财非税【2019】号、庐残联发[2022]1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4)实施方案:对安置残疾人的部门,按政策规定免缴,对未安置残疾人的部门需缴纳一定比例的残保金
5)实施周期: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1.02万元。
4、庐山市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自有资金)
1)项目概述:为了更好的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对残疾人实行各种补贴政策。
2)立项依据:非税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4)实施方案:在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其他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给予各项补贴。
5)实施周期: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_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72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9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反映事业部门附属的独立核算部门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部门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残联.xls
附件3、(残联)庐山市市直部门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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