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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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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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九江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城市管理主责主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城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星光大道城市管理局,电话:0792-2675298,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相关文件指导要求,特别是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城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营造透明高效的环境,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了党务、政务及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经认真梳理并汇总,政府网站全年发布信息共计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时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构建起以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明确职责体系。同时,把握及时、全面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实时更新与充实,确保信息呈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全年未发生信息失泄密事件,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信息零泄露”。

(四)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重点运维本部门微信公众号,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转载上级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发布重点工作进展、民生服务信息等原创内容,有效拓宽了政务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坚持把监督保障作为规范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程,全方位筑牢工作防线。严格执行“起草—审核—签发—发布”全链条管理机制,对拟公开信息实行合法性、保密性、规范性三重审查,从源头防范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4.538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深度有待加强:部分业务信息仅停留在“结果公开”,对决策过程、执行细节的公开不够充分,群众参与感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公开能力需提升:部分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对《条例》理解不深,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强化。

2.改进措施: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城市更新、垃圾分类、智慧城管等民生工程,加大决策预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力度。二是强化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条例》专题培训,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基层单位规范公开行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5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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