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0-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6985 责任部门:  庐山市城管局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城乡一体化城区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 2024-10-10 15:51
字号: 〖大 小〗

为巩固加强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环境卫生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卫管理水平,根据庐山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卫考核工作的通知》(庐府办字〔2024〕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庐山市城乡一体化城区考核办法明确如下。

一、考核主体

庐山市城区环卫一体化考核工作由局下属单位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负责考核分数收集汇总。

二、考核方式

采取“随机检查、每周考核、月度汇总”的模式,即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抽检,日常发现问题后未能整改到位的,记录扣分情况;市政中心每周进行1次考核,对辖区环卫作业情况进行抽检,抽检覆盖面不低于60%,同时结合上周日常督查整改情况进行每周考核评分;市政中心每月进行1次月度综合考评,对照考核细则全面考核打分。周考核平均得分占本月考核结果的60%,月度考核得分占本月城区考核结果的40%。

三、结果评定

最终考核结果按照市政中心每月考核成绩占70%,局机关组织平时抽检成绩占30%,形成当月最终分数。

当月综合考核评分70分以下为差,70-80分为一般,80-9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低于70分(含70分)的,由市政中心发出整改通知书进行黄牌警告。月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不予处罚,低于90分,每扣1分处罚3000元服务费,县级督查发现问题每次处罚5000元(督查问题给予24小时整改期,未及时整改到位将进行扣款);市级督查发现问题每次处罚8000元;省级及以上督查发现问题每次处罚10000元;以此类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认真组织,提供考核保障。市政中心要切实履行好牵头作用,按照考核方式明确专人进行考核和复核,做好车辆等基本保障,全力配合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三)严明纪律,履行工作职责。考核人员要全面、严格地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监督,严明纪律、认真负责、客观真实、严格考评,本着对全市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评好每一分。


附件2

庐山市城区环卫作业质量考核评分表

                                                编次:      

序号

考核

内容

分值

采样

范围

管理要求

评分标准

扣分

人员及机械设备配备(12分)

1

环卫人员配备

5


按照标准,一线环卫人员配备不低于340人(其中主干道136人、次干道72人、背街小巷和社区132人)普扫后白天全日巡回保洁,清扫保洁人员不得脱岗、坐岗,每日到点点名到岗。

每少1人,扣0.2分。未按规定进行保洁作业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


2

智慧环卫平台运行管理

2


按要求建立环卫信息管理平台,对作业人员、作业车辆进行实时管控,提高环卫信息化管理水平,并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未建立管理平台的,扣2分;平台运行不正常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

环卫设备管理

5


根据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和实际需要,以下环卫设备投入必须及时到位:16吨洗扫车3辆,7吨洗扫车2辆,电动小型扫路车5辆,12吨多用洒水车8辆,18吨抑尘车4辆,多功能养护车4辆,电动高压冲洗车5辆,8吨护栏清洗车1辆,电动三轮快保车65辆,电动挂桶垃圾车12辆,5方高位自卸式垃圾车6辆,12方后装压缩式垃圾车5辆,对接式垃圾清运车6辆,8吨吸粪车1辆,巡检督察车1辆。

每少1辆车,扣0.5分。未按规定进行保洁作业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


道路及公共区域清扫保洁(37分)

1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

5


按建设部标准:城市主干道为一级清扫等级,城市次干道及居住区周边地区为二级清扫等级,其余道路为三级清扫等级。①一级道路清扫作业机动车道机械清洗清扫每日不少于1次,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人工清扫及果皮箱清洁每日不少于1次,机械清洗每3日不少于1次;道路保洁工作机动车道机械扫路每日巡回作业,巡回时间不少于4.5小时,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人工保洁每日巡回作业,巡回时间不少于12小时,果皮箱清掏每日不少于2次。②二级道路清扫作业机动车道机械清洗清扫每3日不少于1次,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人工清扫每日不少于1次,机械清洗每周不少于1次,果皮箱清洁每周不少于2次;道路保洁工作机动车道机械扫路每日巡回作业,巡回时间不少于4.5小时,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人工保洁每日巡回作业,巡回时间不少于12小时,果皮箱清掏每日不少于2次。③三级道路清扫作业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人工清扫每日不少于1次,果皮箱清洁每周不少于1次,机械清洗每3日不少于1次;道路保洁工作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人工保洁每日巡回作业,巡回时间不少于8小时,果皮箱清掏每日不少于1次。

未按规定进行清扫保洁作业的,每发现一处扣0.1 分。


2

道路冲洗和洒水作业

4

主次干道机扫不少于每日2次/车,冲洗、 洒水各不少于3次/车;主次干道人行道冲洗不少于1次/日;多功能抑尘车须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日均服务时长须根据现场具体需求执行,每日出车不少于3次,机械化清扫率达85%(以上要求如遇冰冻雨雪天气可当调整)。

未按规定进行道路冲洗和洒水作业的,每车次扣0.1分。(注:路面污染应急作业除外)


3

道路路面及公共区域环卫作业

3

路面及路肩保持道路清净整洁,无扬尘污染;垃圾不往道路雨水口扫,不往绿化带中倒垃圾;确保路面及路肩、花坛及绿化带内无纸屑、废旧塑料袋等垃圾;人行道路面无杂草。

每发现一处扣0.1分。(注:建筑工地运输线路及进出口道路扬尘由责任承建商负责清理)


3

随时保证承包标段内的卫生达到“六无四净”的标准,即无积存垃圾、   无漏扫部位、无果皮纸屑、无污物积土、无积水污泥、无杂物杂草,路面净、 人行道净、下水口净、垃圾收集设施净。

发现道路路面废弃物,每发现一处扣0.1分。


①制定完善防寒防冻除雪应急预案,购足备齐融雪剂、铁铲等应急物资,安排落实应急保障人员、措施及工作方案。

②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冰冻天气道路安全隐患(桥梁、斜坡等重点区域除冰)排除应急工作。

未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的每一处扣0.2分(注:特殊天气应急保障考核)


4

道路公共设施清洗

5

主次干道两侧路名牌、指路牌、交通护栏以及路灯杆、交通指示牌杆等(2.6米以下)无乱张贴。公共设施部分无污迹、无积尘。

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每发现一处扣0.1分。



要求垃圾桶(或果皮箱)每日清洗一次,确保设施外观整洁、干净,无污物、痰迹、尘土;垃圾桶、果皮箱无歪倒、破损情况;垃圾桶盖及时盖好,桶内垃圾不得裸露;垃圾桶内如冒烟或起火时需及时扑灭。



要求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城区主次干道护栏,环山公路等重点路段需3天清洗一次,确保护栏外观干净,无尘土等污物。


5

公共绿地保洁

3

考核面积不小于20%

主次干道绿地各部位整洁,无垃圾、土渣、污水、烟头、纸屑、瓜果皮核、人畜粪便及其他污物。

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每发现一处扣0.1 分。


6

道路  两旁

5


主次干道两旁闲置空地要正常捡拾保洁,道路两侧5米范围内不能存在卫生死角,不能有裸露垃圾,要及时清除有碍市容环境的杂草、乱石、废弃物等。

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处扣0.1   分。


及时清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排水沟、雨水井、渠道垃圾,定期清掏并疏通给排水口。


7

车辆管理及维修

3

环卫车队停车场和作业现场,查看车辆10 辆

①清扫保洁车辆作业完毕后车厢内无残留垃圾杂物,车容干净整洁,号牌清晰。

②清扫保洁车辆定期油饰和维修,保持完好无损。

③环卫车辆的数量和投放密度需记录台账,要达到合同内标准。

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每发现一辆扣0.1分。


8

安全  生产

3

考评时间内,上路随机考核

①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等作业车辆作业时应开警示灯。

②每日的清扫、保洁、洒水应记录台账。次数需达到环卫一体化合同要求。

凡发现不按规定开警示灯的,该作业车辆扣1分。发生安全生产伤亡责任事故,每一起从当次考核总分中扣5分。


③环卫工人作业时应穿着带反光条的工作制服。

凡发现工人不按规定穿着带反光条的工作制服的,该名工人扣0.1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置(19分)

1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5


垃圾桶垃圾每天早上、下午、晚上要及时收集,不得无故拖延和漏收;不得堆积、滞留垃圾,出现爆桶现象;生活垃圾应及时分类收集、清运。

凡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每个收集点扣0.1 分。


2

垃圾运输

2

垃圾清运车辆

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不得有滴冒撒漏现象。

凡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该作业车辆扣0.1分。


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

输。垃圾运输应限速行驶,城区内垃圾场内严禁超速行驶。


3

垃圾清运车车辆管理及维修

1

垃圾清运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不得遮挡。

凡发现任何车辆不合格,该作业车辆扣0.1分。


垃圾清运车辆定期油饰和维修,保持完好无损。


4

垃圾收集点管理

2

所有分类收集点

及时清扫垃圾桶(果皮箱)周边卫生,无垃圾堆放、污渍残留,垃圾收集点及周围5m 内保持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凡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该站扣0.1分。


5

无主装潢垃圾、建筑垃圾及大件垃圾收集清运

2


①主次干道无堆放无主装潢垃圾、建筑垃圾及大件垃圾。无主装潢垃圾、破旧沙发、家具、床垫等大件垃圾由中标人收集、破碎至能满足末端处理状态并转运至指定生活垃圾消纳场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②对故意倾倒的大量建筑垃圾、装潢,应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

每发现一处无主装潢垃圾、建筑垃圾及大件垃圾扣0.1分。


6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2

查阅台账

对采购人指定地点(主要包括城区餐饮店、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上门收集,并运至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或交由有资质第三方处置。

未按时进行指定地点收运餐厨垃圾的,每一处每次扣0.1分。


7

垃圾处置台账管理

2

查阅相关资料

各类垃圾收运处置应建立工作台账,并每月进行统计汇总,不得漏登或随意填写相关数据。

未按要求及时更新台账和统计数据的,每发现一次,直接扣除2分。


8

安全生产

3

考评时间内,上
路随机考核

垃圾清运司机和操作工人应穿反光衣,车道作业设有安全防范措施。

凡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扣0.2分。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伤亡责任事故,每一起从当次考核总分中扣3分


公厕运营管理(12分)

1

公共厕所运维
管理

3

项目范围内
公厕

公共厕所内无臭味、蚊蝇,地面无痰迹、烟头、污物、鼠迹,公厕每天应全面冲洗两次以上并随时保洁。

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3

公厕内墙面、门窗、隔离板等洁净,无积尘,污迹、蛛网。

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3

公厕四周3—5m 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处扣0.2分。


3

保洁工具使用完毕应整齐存放在不显眼的位置或存放在工具房(箱)内;不得将保洁工具放在便器、洗手盆或楼梯

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生活垃圾转运及转运站运维(12分)

1

转运作业

3

生活垃圾转运

①有异常垃圾进入转运站时应作好记录。②全年全天候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符合要求,保证垃圾转运站正常作业。③进站垃圾应当日处理转运,按工艺要求运送到相应后端处理场,站内不积存垃圾。④当日超额的垃圾应接收处理,并做好记录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⑤垃圾转运作业应全过程密闭、无垃圾飞扬、无渗滤液洒漏、无粘挂现象。⑥站内各种标志性指示牌齐全,并按规定设置。⑦垃圾转运量较多导致收集车的等候时间较长时,应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协调,及时将垃圾进站压缩或直接运往后端处理厂。

凡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每个收集点扣0.2分。


2

转运车辆、站内设备维修

3

①垃圾转运车及集装箱应干净整洁,无破损、脱漆、锈蚀等现象。②确保泊位、料槽、侧边机构无破损、锈蚀。
③转运站内的设施设备完好,确保设施设备外观整洁及正常运转。④垃圾转运站停电时,使用各转运站内的备用发电机进行作业,当备用发电机组发生故障时,配电室职工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调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作业。⑤站内压缩设备出现故障时,应报告负责人,并与清运车队协调,将垃圾直接转运至后端处理场

凡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每个收集点扣0.2分。


3

安全生产

3

①垃圾转运现场作业人员应穿戴必要的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②司机及随车人员在垃圾转运车辆运输过程时刻系好安全带。③扫道工、保洁员及其他进站倒垃圾人员,必须服从站内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站倾倒垃圾,严禁混乱抢倒。④每班工作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设施设备情况,确保各部位完好。⑤严禁箱体内倾倒带有火种的垃圾及对箱体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大块木料、板料、石块等。⑥站内禁止捡拾废品,站内外禁止堆放废品。⑦工作结束后应拉闸断电。

凡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每个收集点扣0.2分。


4

转运车辆、站内卫生

3

①定期对转运车辆进行药物消杀。②转运作业结束后应对卸料平台喷雾降尘。③生产车间内应采取臭气控制措施。④站内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等,并做好记录,在可视范围内基本无蝇、无活鼠等。⑤转运站方圆50 米内无垃圾散发臭味。

凡发现任何一项不合格,每个收集点扣0.1分。


吸污作业(3分)

1

公共厕所贮(化)粪池以及中转站污水池

3

考评时间内,随机考核

①应做到及时吸污、转运,不得堆积、滞留,污染环境。
②作业完毕,化粪池、中转站污水池及周围5m 内应整洁,无散落、留存污物和污水。③吸污、转运过程应无遗漏、无撒漏、无污水滴漏。④吸污车向储存点转运过程应覆盖密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项目管理(8分)

1

环卫工人仪表
及环卫设施干净整洁(5 分)

5

考评时间内,随
机考核

作业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服,不得赤膊、赤足、敞胸、穿背心、上衣不扣纽扣等。

作业人员未规范穿戴工作服的,每人次扣0.2分。


①做业人员必须文明安全作业,不得在作业期间偷懒、睡觉或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不得违反相关安全制度规定作业。

②所有环卫设施要干净整洁,做到不跑冒滴漏。

作业时偷懒、睡觉、聊天或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的,每人次扣0.1分;违反安全作业相关制度的,每人次扣0.2分


2

台账建立情况

3

查阅相关资料

相关量化工作指标,需要建立相应工作报表和台账。

每发现一项没建立的,扣除0.2分。


扣分项和加分项

1

扣分项


考评时间内,随
机考核,公众监督处理
情况

出现重大清扫保洁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每次扣3分,被九江市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分,被庐山市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



受专项督办的投诉办件或12345   投诉办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

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的,每次扣1分。


2

加分项



较好完成重大政务活动环境保障,包括领导视察(市级以上领导)或大型活动等,配合庐山市创建工作值班(每月加1分,如因值班时导致扣分情况,当月考核扣2分),完成非责任范围内的应急保障工作任务的,每次加1分;环卫工作突出,有庐山市市领导表扬(大型会议或书面批示)的,每次加1分,受到省、市领导表扬的加2分;被主流新闻媒体表扬,经核实的,加1分。








扣分







总得分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