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3-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7834 责任部门:  庐山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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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城乡环境“三整三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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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城乡环境“三整三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庐山市城乡环境“三整三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2月22日



庐山市城乡环境“三整三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力提升城乡环境水平,打造“清清爽爽、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城乡环境,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三整三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唱响做实“庐山天下悠”品牌,奋力谱写新时代庐山全面进位赶超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创建为抓手,瞄准城乡环境中的沉疴旧疾、顽瘴痼疾,深入开展“三整三治”专项行动,更科学、更精细、更高效地解决好脏、乱、差等问题,维护良好城乡环境与秩序。

主要目标

以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的人民满意城市为目标,按照“整洁治脏、整齐治乱、整治治差”的工作思路,围绕环境卫生、违章建筑、道路及设施容貌、户外广告、车辆停放秩序、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场地管理、运输扬尘治理以及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管养、路灯亮化提升等主要内容,以景区标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以创建标准打造村镇卫生,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让群众切身感受新时代庐山风貌的新变化。

整治内容

(一)治理街道路面“脏”

1.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按照“路见本色”的要求,环卫市场化公司负责将保洁区域覆盖至道路边角沟缝、墙根、绿化带、树池等细节位置,达到主次干道路面及人行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强化城区背街小巷环卫作业水平,全面清理垃圾死角。各乡(镇、处)负责辖区内集镇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路牙、路肩、绿化带、树池干净整洁,确保无碎石、杂物、纸屑等垃圾;村庄内道路和进出口,路面及道路两侧(绿化带内、排水沟)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塑料袋等污染物,村周边道路30米可视范围内区域干净整洁,无生活垃圾。

2.提高重点部位卫生环境。按照统一的环卫作业标准,增加保洁力量,延长保洁时间,提高保洁质量。环卫市场化公司加大示范街紫阳路等繁华商业路段、学校周边、新老农贸市场、环山公路城区段沿线、湖岸岸坡等城市重点区域的保洁。市城管局负责督促业主对沿街建筑立面定期保洁,做到建筑物外立面整洁,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督促临街商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商户门前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各乡(镇、处)负责加大辖区内集贸市场、学校、文化广场、河湖水域等重点区域卫生保洁。市水利局负责已设立河湖长的河湖环境卫生督查。市卫健委牵头、市住建局及各乡镇配合,开展卫生村镇创建,一年内所有乡镇村要达到市级卫生村镇标准,两年内三分之一要达到省级卫生村镇标准。

(二)治理设施环境“脏”

1.加强环卫设施保养维护。加强环卫设施保洁力度,确保垃圾桶(箱)、垃圾中转站、公厕干净整洁。环卫市场化公司负责定期清洗或擦洗城区各类垃圾桶(箱),及时更换破旧的果皮箱、垃圾桶(箱);落实城乡垃圾中转站专人管理,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垃圾转运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污垢、无外露车外的垃圾,采取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等现象;建立健全城市公厕日常保洁管理机制,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人员、有经费、有督查,监督电话、管理员工信息公开,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市城管局负责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要求,改造提升城乡中转站环境以及城区重要节点公厕设施,按照功能布局,新建一批城市旅游驿站及公厕,丰富城区公厕功能,提高公厕品质。各乡(镇、处)负责对辖区内果皮箱、垃圾桶(箱)定期冲洗清洁,取缔水泥垃圾池,适当增加垃圾桶(箱)的布置,按需求增加公厕设施建设。

   2.加大道路设施面貌管理。加强道路冲洗作业,加大对道路附属设施的管理,确保道路洁净,附属设施无破旧情况。环卫市场化公司负责加强巡查管理,及时调整路面清洗方案,采取机械冲洗、配合人工清扫的方式,及时清洗城区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及广场积尘部位,定期清洗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公交站台、雕塑、景观小品等设施。市城管局负责日常巡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让城市精细化管理落实到“最后一米”。同时督促责任单位对城区道路两侧的路名牌、指路牌、交通指示牌、公益广告牌、灯箱广告等附属设施破旧进行出新或者直接移除。

(三)治理施工场地“脏”

加强联合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六个百分百”,严控施工场地源头污染。市住建局负责强化督促城区在建工地实行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区建筑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工地进出口建立冲洗池(冲洗平台)和道路硬化等措施,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运输措施,且在除泥、冲洗干净车容整洁后方可驶出工地;临时施工场地统一设置围挡,确保无扬尘外溢,必要时配备冲洗设施,防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采取固定守点和机动巡查相结合方式开展日巡夜查,严厉查处渣土运输无覆盖、抛洒滴漏和车辆带泥上路等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城区施工场地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四)治理临街风貌“乱”

1.规范店招门楣设置。公共场所、临街门店及建筑物上各类广告、牌匾应当做到规范、亮化、美化,门店装修应报市城管局审批并按要求设置规范围挡,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影响行人出行。市城管局负责查处不规范的店招门楣装修,店招门楣装修活动需要占道的,一律事先在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报备,未审批且擅自占道装修的,依法给予处罚;组织排查临街破损、陈旧、污秽店招,督促店主及时改造破损门楣,清理一店一面多招。

2.强化户外广告管理。增强建筑风貌的协调性,形成安全有序户外广告格局。市城管局负责全面整治城市大型户外广告,依法依规拆除违法广告牌、屋顶或墙体广告,督促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影响市容的广告牌;开展临街小广告整治,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小广告,确保建筑物外墙、围墙、地面、电线杆等公用设施和树木上无张贴、涂写、刻画。环卫市场化公司负责背街小巷小广告的清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合理设置城乡公交站台,对破旧站台广告进行及时出新。城区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各自单位庭院和创建责任片区小广告的清理。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对小广告上联系电话的处置。

3.开展乱搭乱挂整治。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齐美观,展现良好的景观风貌。市城管局负责清除城区悬挂或者在杆柱间凌空悬挂商业性横幅、条幅,确保街道两侧树木绿篱等无乱吊挂、搭放、晾晒物品;规范新建建筑临街防盗窗的设置。强化宣传引导,提前介入,重点规范城东三期等新建建筑临街防盗窗的设置,采取外立面齐平设置隐形防盗窗网。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供电公司、市网络公司负责城区改造提升路段空中线缆规整,新项目的空中线缆不得出现乱拉乱搭现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沿路悬挂的横幅、标语等要及时组织清理。

(五)治理市容秩序“乱”

1.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围绕“坐商归店”“流商归摊”,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行为。市城管局负责强化巡查频次,清理各类占道亭棚、售卖商品、占道作业等,对屡劝不改的商户,依法暂扣占道物品并进行处罚;全面取缔“马路市场”,重点加强校园周边、十字路口、新老菜市场周边、环山公路城区段、鄱阳湖西大道转角等区域流动摊贩的巡查管控,一律进行劝离;按照“便民、有序”的原则,疏堵结合,设置临时经营摊点,严格管理,做到控制数量、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

2.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围绕“规范经营”,抓好新老菜市场内外经营环境整治。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老农贸市场、新农贸市场场内卫生管理和经营秩序。加强摊位经营区及门店经营区环境综合整治,摊位区要做到菜品物品摆放整齐不出线,摊位台面、地面、立柱等区域干净整洁,无垃圾随意倾倒、物品乱堆乱放和污水横流等不文明现象。市城管局负责新老菜市场外周边市容秩序管理,严禁市场周边路边卖菜和乱摆摊点,临街商场、门店一律不得占道摆摊设点,所有经营户一律进入市场内经营。市交管大队负责规范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在划定区域内,不得在路侧随意停放,确保市场周边道路畅通有序,车辆停放整齐。

3.餐饮油烟及污水乱排放综合整治。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抓源头管控,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抓末端处理原则,协同作战,联合开展城区餐饮油烟及污水乱排放管控攻坚行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完善“明厨亮灶”平台,督促餐饮商户监控设备按要求安装到位,确保监管维护到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定期对城区餐饮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定期维护清洗台账、排烟管道是否密封或破损、是否安装隔油池等内容,针对个别未规范使用油烟净化器的经营业户,下达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者严格依法查处。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负责分工开展雨污分流监管,完善市政雨水、污水管网建设,排查处理居民擅自进行雨污管网混接行为。

4.城区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力度,做到静态交通井然有序、井井有条。市交管大队负责道路车辆乱停放管控,强化日常巡查,充分利用监控设施或贴单查处机动车道路违规停放行为;加大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周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影响交通通行的违停行为。市城管局负责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停的行为进行劝导,及时将人行道乱停放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摆齐;加强共享电动车日常管理,合理布局投放密度,督促运营企业强化日常管理,对未审批、未挂牌、未配齐安全头盔共享电动车坚决清退出现有市场。市交管大队、市城管局负责梳理人行道违停协同治理机制,联合开展人行道、联接部位(巷道口)、临街企事业单位门口等特殊区域机动车违停治理行动。

5.规范临时道路施工管理。规范临时道路挖掘施工,做到管理有序,一次开挖,系统安排,管线全部下地,安全文明施工。市城管局负责道路挖掘施工审批,严厉查处擅自破挖城市道路行为;统一规范临时施工围挡设置。制定围挡设置规范标准,统一围挡外立面图案样式,组织城区广告行业座谈,要求按标准制作,临时施工围挡不合规范的一律不得进场。市交管大队负责监督指导施工方制定道路施工交通疏导方案,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道路施工时不得阻碍车辆的正常通行,确需封闭道路的,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批同意。

(六)治理违建临建“乱”

1.强化城乡“两违”建设治理。巩固城乡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南康镇、白鹿镇等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庐府办发〔2020〕34号文件履好职,两违专班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违建整治工作。各乡(镇、处)负责开展辖区内农民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坚决遏止违建歪风,守住耕地红线。

2.临街违规搭建专项整治。强化临街构筑物违法建设巡查管控,拆除各类违规搭建亭棚。市城管局负责巡查发现并拆除主次干道临街楼顶违规搭建、立面违法建设,查处违规破墙开门、窗等行为;城区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自主拆除本单位违规搭建的各类亭棚,限期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

3.主次干道及社区菜地整治。全面梳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社区菜地现状,出台专项方案,充分利用城区土地资源,把菜园变花园、游园。南康镇负责对主次干道两侧及社区种菜现象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全面清查违规种菜行为,对私有菜地进行整合。市城管局负责公园范围违规种菜整治,配合南康镇开展主次干道两侧菜地整治行动。市住建局、市国控集团负责对菜地整治腾出土地再利用,优先用于公共绿地、小游园、停车场等设施建设。

(七)治理市政管护标准“差”

规范管理并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市政设施零星破损修复24小时内完成,公园广场设施完好,城区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窨井盖完好率达到98%以上,隔离护栏整体完好率达100%,充分保障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市城管局负责开展主要道路现有破损修复,全面完成城区白鹿大道、秀峰大道、南康大道等主要干道路面及人行道破损修复,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完成退让红线范围内市政破损修补;开展非重点改造公园广场内市政破损修复,全面完成七夕公园、秀峰湿地公园(一泉路段)、休闲广场、名都广场等非重点改造公园广场市政设施修补,优化公共设施环境;持续开展窨井设施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市容巡查,强化窨井设施问题发现处置机制,24小时内完成窨井盖问题的整改,并设置必要的警示设施,督促管网权责单位及时整改窨井盖松动、错位、遗失、破损等问题;加强道路隔离护栏的及时更新和维护,完善道路隔离护栏的清洗、维护、更新等工作机制,明确各路段道路隔离护栏管护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维修有记录、更换有台账,完成鄱阳湖西大道、南大道道路隔离护栏缺失补装;全面开展主次干道树围整治,争取专项资金,完成城区主次干道破损、缺失树池树围的修缮。市交管大队负责城区非项目新改造路段交通设施维护,完善主次干道标识标线设置,及时出新不合理以及模糊不清的各类标识标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职责范围内的公路、县道路面养护,加大破损道路的修复。各乡(镇、处)负责辖区内乡道的改造提升,及时修复破损路面。

(八)治理绿化管养品质“差”

全面实施增绿补绿行动,把绿化延伸至各类空地、边角地、公共地,主次干道行道树完整且树形优美,灌木、绿篱修剪整齐,实现城区裸露土地80%绿化美化,城区主要道路树池100%绿化或软覆盖。市城管局负责开展主次干道绿化缺失补植,春节前完成城区主要干道行道树死树(空坛)、绿化带苗木缺失等绿化移栽补栽,树坛裸露黄土全部复绿,提升绿化环境品质;定期清除行道树下垂枝和死枝,对白鹿大道、秀峰大道行道树进行树形修剪,清除影响交通和行人的下垂枝、挡头枝和影响树木生长的死枝,及时修剪影响群众生活的行道树枝叶;完善市场化督导考核机制,严格开展日常督查、巡查以及月考核,指导市场化单位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和资料的归集、养护数据的收集和统计,查摆工作中的不足,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考核细则,提升绿化管护水平。

(九)治理照明亮化水平“差”

坚持量力而行,不过度亮化,防止灯光污染,进一步提升城区路灯管护水平,路灯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亮灯率达95%以上,重点区域亮灯率达98%以上,完成重点公园广场照明修复,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水平。市住建局负责按照城市亮化规划开展项目建设,打造城区亮化景观。市城管局负责春节前完成主次干道现有故障线路的清查和修复,并督促市场化公司对现有路灯设施损坏、缺失等进行全面整修,清除照明故障存量;完善市场化巡查机制,通过网格员反馈,结合市政管护中心不定期抽查,对主次干道路灯亮灯情况及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加强督察考核。对市场化公司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考核,积极督促整改,对无故不进行整改的将在考核分数中进行相应扣除并约谈负责人。

(十)大力实施“数字城管”平台建设

加快“数字城管”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推动城市治理更加规范、科学、精细、长效,有效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难题。市数字发展中心负责智慧城市(含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配合开展基础系统建设。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网络技术支撑。

(十一)着力推行城乡环卫服务一体化

 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按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将城市与农村的环卫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科学有序地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是对我市环卫体系的完善及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改革探索的需要。市城管局负责牵头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监督市场化企业环卫服务,组织开展城乡环卫市场化考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结合乡村建设行动,监督并指导开展乡村环境卫生保洁,持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相关乡镇负责监督辖区内环卫保洁工作,配合制定环卫市场化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主导辖区内环卫市场化考核工作。

(十二)扎实推进城区渣土运输公司化

通过对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及渣土运输企业的核准,全面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造改装,实现渣土密闭化运输,减少和避免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努力建设“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漂漂亮亮、规规矩矩、平平安安、宜居宜憩”的美好城市家园。市城管局负责牵头开展城区渣土运输公司化项目落实,会同市交管大队、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管局负责制定中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相关文件,并对密闭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合格验收,建立渣土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渣土运输车辆改装企业的资质审核及技术监督工作;市交管大队负责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的上牌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的营运证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选用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承接渣土运输业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在联合整治阶段牵头组织好城区扬尘污染联合执法工作。市国控集团负责组建建筑垃圾运输公司,遴选优质低价运输企业,按规范要求承担城乡建筑垃圾运输,结合建筑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建设消纳处置城乡建筑垃圾。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召开整治动员大会,统一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部署,制定相应的分类整治方案,逐一落实。

2.充分利用宣传车辆流动宣传,利用电视、电子显示屏、新媒体等载体,滚动播放整治通告及其相关整治信息,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市城管局等执法部门要结合日常巡查,加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引导市民理解并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突出重点、专项整治的原则,以市容秩序“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对照整治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城乡环境“三整三治”专项行动。

  (三)巩固提高阶段

按照“抓巩固、防反弹、上水平”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落实并坚持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有质的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三整三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次整治提升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形象重要抓手和一项民生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以整治提升为契机,边整治、边巩固,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城乡环境“三整三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市委副书记宋晓妤任组长,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调度,市委常委、副市长兰志春,市政府副市长梁晓峰任副组长,协助调度专项工作的开展,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按照相关分工开展具体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对照本单位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子方案,周密部署,积极主动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建立“一周一调度、两周一专题”工作机制,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消极作为等问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在工作专班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工不分家原则,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开展复杂问题的协商研判,使整治提升工作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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