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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市园林绿地管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项目背景
(一)原有管护档次低。一部分未接管,不成形状,或杂草丛生,死树死株较多;一部分园林所管,投入低,年预算97万元(注:原发包绿地2元/㎡;行道树10元/棵;乔木5元/棵),仅限于日常的拔草、修剪、打药、施肥等基础性工作,且管护面积不到40%。
(二)探索管护新模式。1、全面落实我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由“花钱养人”向“花钱买服务”转型,实现园林绿化管护精细化、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管护标准和档次。2、中心城区园林绿地全部统一打包、推向市场。按二级管护标准实施,参照周边县市价格,定额绿地5元/㎡、行道树14元/棵、乔木5元/棵,总费用约300万元。
另作一点说明:此项目费用中不含树木、绿地补栽补植费用,仅对现有树木、绿地进行管护。
二、相关要求
1、总的原则:围绕“公开、公平、公正及招投标主动权、主导权要掌握在政府手中”原则,选有实力(硬、软)、有经验、口碑好且符合庐山市需要的企业,如业绩要突出、作业工具和设备要齐全、要有绿化养护专业团队,尽可能避免实力弱企业及“皮包”公司进驻。
8、考核要求:实行考核与退出挂钩、分数与处罚挂钩、精细化与技术挂钩。(1)给予中标公司一个月的过渡期后启动考核。(2)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连续两个月或年度累计三个月考核在70分以下的,采购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3)结合我市实际,企业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编写整体服务方案,就其地址位置、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说明,并对园林绿地管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进行详细的分析等。
三、工作建议
1、以政府办名义正式发文,便于按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招投标。
2、市财政将项目费用列入城管系统年度财政预算,并按季度拨付。
3、明确市城管局作为本项目发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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