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机构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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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城市管理局下属机构及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1-0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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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星光大道101号(原法院旁)

联系电话:0792-2675298

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负责人于聪)

地址:市城管局旁

联系电话:0792-2675862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高宏敏)

地址:庐山市迎春北路(同仁驾校旁)

联系电话:0792-2556143

四、环卫所(负责人胡华文)

地址:庐山市玉帘南路(新山宾隆对面)

联系电话:0792-2660258

五、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负责人周洪)

地址:沿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92-2555502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于建云

负责机关行政工作和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制各项规章制度;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及重大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和接待、扶贫帮扶、公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行政例会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局本级的会计核算、局非税收入征缴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各项工资福利发放及“五险一金”、职工年金的代扣和缴费等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城市管理设备和执法队伍装备的计划、购置、更新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员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局网站等自媒体的建设和安全,负责收集、整理网络信息;负责舆情应对和组织协调媒体宣传;负责组织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法规股

负责人:左艳红

承担规范性文件、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单位的创建工作。

(三)市容环境管理股

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全市户外广告的规划编制;负责对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协调、督促相关单位(部门)落实环境卫生辖区管理责任制,拟订并监督执行有关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协调全市全市性环境卫生质量管理重大活动和专项治理行动、重大环境卫生质量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组织环境卫生市场化推进工作,核定城市道路保洁等级;负责城市建成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庐山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质量的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考核;负责对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负责对渣(余)土运输公司进行审核、考评;对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单位进行监管和考核;指导和督促执法大队对渣(余)土、建筑垃圾等运输过程的规范管理;负责与市公安交管部门协调对接,建立并维护统一的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市城市建成区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的规划设置。

(四)综合业务股(政务服务股)

负责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照明亮化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市政园林照明方面的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市政、园林绿化、照明亮化工程质量及管养规范,负责对市政、园林、照明项目建设、管理、养(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会同有关股室提出城区市政、园林、照明建设资金初步计划;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以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收费、服务、证照发放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驻行政中心窗口的管理;负责局招商引资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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