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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九江市委关于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广场、生产绿地、风景林地、河湖水面、主次干道及城市快速路等园林设施和道路、桥涵、排水、人行道、公共照明、公建亮化、城乡环境卫生等市政共用设施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理工作,以及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内设处室4个,包括:市政设施股、园林绿化股、路灯管护股、环卫股。
编制人数小计1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小计1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2人,事业在职人数12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2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78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6.9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8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6.95万元。(庐山市环卫所2023年撤编整体人员和职能并入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故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6.9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78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6.95万元 。(庐山市环卫所2023年撤编整体人员和职能并入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故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6.95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6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项目支出1525.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5.8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3.99万元,资本性支出21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城乡社区支出173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8.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243.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4.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8万元;资本性支出218.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8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6.95万元。(庐山市环卫所2023年撤编整体人员和职能并入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故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6.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城乡社区支出173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8.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6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项目支出1525.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5.8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3.99万元,资本性支出21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45.83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项目支出845.8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45.8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5万元,增长140%。(庐山市环卫所2023年撤编整体人员和职能并入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故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5万元、邮电费0.19万元、差旅费2.03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8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以及工会经费3.0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项目概述: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工作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98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1.2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车数量未有变动,故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工会经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xls 2024年三公预算表.xlsx 附件3、庐山市市直部门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行政事业性收入.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