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2024年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城管局是主管市容市貌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路灯管理、园林绿化景观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度,并具体组织落实。负责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景观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市民和单位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行使市容、环境卫生、路灯、园林、绿化、景观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协助建设规划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城市规划管理中心的违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市区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对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的建筑进行巡查、制止和处罚。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整治活动和落实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任务。负责市区“垃圾不落地计划”实施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负责非机动车辆、人行道机动车辆及摩托车停放的管理和违反违规的行为的纠正。负
责城市规划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景观灯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庐山市城管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1个预算单位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城管大队、公共管护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4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2人,行政在职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3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7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37.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7.8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37.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7.8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增加:变化原因:包含市政管护中心提前下达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8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7.82万元;增加变化原因:包含市政管护中心提前下达资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8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6.8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56.4万元,资本性支出219.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2653.16万元,较上年1681.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1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3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9.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5.22万元;资本性支出21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8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7.82万元;增加(减少)变化原因为:包含市政管护中心提前下达资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2653.16万元,较上年1681.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1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45.8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商品和服务支出845.8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17.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0.18万元,增长0.19%。增长变化原因为:机关人员变动。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1.65 万元、邮电费 6.2万元、差旅费 5.8万元、会议费0 万元、福利费 18.16万元、日常维修费1.8 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 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 0.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 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9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城管局项目情况说明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项目
1)项目概述: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机关中心工作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2.两违办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市委市政府成立的违法违规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星子县委办公室文件(星办发[2013]2 号)
3)实施主体:二违办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3、城管大队协管员工资养老项目
1)项目概述:关于2024年庐山市城管大队协管员工资和单位部分养老金由财政负担
2)立项依据:庐城文(2023)4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关于2024年庐山市城管大队协管员工资和单位部分养老金由财政负担,全年工资2112000元(3200元*55人*12月),单位部分养老372240元(564元*55人*12元)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484200元
4、城管大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项目概述: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经费开支,保障城管大队工作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
5、城管大队罚没收入项目
1)项目概述: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经费开支,保障城管大队工作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2万
6、城管大队业务用车购置项目
1)项目概述:2024城管大队新招聘了协管员,原来的车辆废旧,维修费用高,用车不足,所以新购置了两辆业务用车。
2)立项依据:庐城文(2023)58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按相关规定制度,走采购程序购买新车,保障城管大队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7.14万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项目概述: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工作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98万元
8.2023年下半年路灯零星维修
1)项目概述:财政拨款用于2023年下半年路灯零星维修经费支出,保障2023年下半年路灯零星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2)立项依据:庐城文(2023)24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付款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12.12万元
9.营造新春节日氛围路灯灯杆安装“飘须新中国结”
1)项目概述:财政拨款用于路灯灯杆安装“飘须新中国结”经费支出,保障路灯灯杆安装“飘须新中国结”工作正常进行。
2)立项依据:庐城文(2024)8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付款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98.82万元
10.秀峰大道及一中附近道路中间护栏采购
1)项目概述:财政拨款用于秀峰大道及一中附近道路中间护栏采购经费支出,保障秀峰大道及一中附近道路中间护栏采购工作正常进行。
2)立项依据:庐城文(2024)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付款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9.6万元
11.园林市场化管护资金(2023.9.20-2023.12.19)
1)项目概述:财政拨款用于园林市场化管护资金(2023.9.20-2023.12.19)经费支出,保障园林市场化管护工作正常进行。
2)立项依据:庐城文(2024)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付款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7.83万元
12.拨付光大环保能源(九江)有限公司资金
1)项目概述:财政拨款用于拨付光大环保能源(九江)有限公司资金经费支出,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上网项目工作正常进行。
2)立项依据:庐城文(2023)6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付款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13.62万元
13.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1)项目概述: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10、11月服务费支出,保障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工作正常进行。
2)立项依据:庐城文(2023)6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付款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45.83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_36.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06万元,比上年(减)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公务用车运行8.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27.14万元,比上年增27.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招聘了协管员,车辆不足,所以新购置了两辆业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城管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doc 城管局2024年三公预算表.xls 城管局部门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绩效目标表.zip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