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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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城管局部门预算草案

发布日期: 2026-01-3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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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城管局是主管市容市貌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路灯管理、园林绿化景观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度,并具体组织落实。负责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景观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市民和单位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行使市容、环境卫生、路灯、园林、绿化、景观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协助建设规划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城市规划管理中心的违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市区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对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的建筑进行巡查、制止和处罚。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整治活动和落实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任务。负责市区“垃圾不落地计划”实施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负责非机动车辆、人行道机动车辆及摩托车停放的管理和违法违规的行为的纠正。负

责城市规划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景观灯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庐山市城市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城管局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庐山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庐山市市场管理建设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4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8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1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89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9.3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644.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0.23万元;事业收入245.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89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9.3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增加庐山市鄱阳湖大道市政设施修复工程、庐山市沿湖修复工程、垃圾回收站建设项目、庐山市职能驿站项目。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4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8万元,资本性支出60.69万元;。项目支出934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1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190.1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90.81万元,较上年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95.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17.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3.6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5.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88.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81万元;资本性支出60.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庐山市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644.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0.23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增加庐山市鄱阳湖大道市政设施修复工程、庐山市沿湖修复工程、垃圾回收站建设项目、庐山市职能驿站项目。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44.84万元,较上年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万,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95.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17.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3.6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5.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4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8万元,资本性支出60.69万元;。项目支出934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1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190.1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80.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0.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9.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1.53万元,增长270.14%增长变化原因为公用标准提高。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1.59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7万元、伙食补助1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医疗费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3.46万元、劳务费3.5万元、工会经费9.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公务接待费  0.2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19.4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4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49.98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 单位共有车辆23,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6辆。

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xx项目情况说明

 1.城市建设_庐山市陈家垅路面提升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对庐山市四联村陈家垅及鄱阳湖南大道部分市政道路维修并加铺沥青约合9600㎡,部分道路沿线绿化恢复等各项事宜。

   2)立项依据: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行动的持续推进和城区交通路网的迭代升级,完善核心区域道路基础设施成为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保障居民便捷出行的关键举措。在此背景下,南康镇庐山市第三小学周边多条支路和鄱阳湖南大道等处,作为连接学校、居民区与城市主干道的重要支线,其现有状况已难以匹配城区发展节奏与民生需求,实施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十分必要。从现状来看,三小周边支路道路为水泥路面,受长期交通荷载、自然老化等因素影响,部分路段出现明显坑洼、裂缝及局部沉陷,鄱阳湖南大道多处沥青路面破损,连接G532 国道处路面不平整。这些不仅影响车辆通行效率,更给学生上下学、居民日常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亟需通过改造提升通行能力与安全系数。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对庐山市四联村陈家垅及鄱阳湖南大道部分市政道路维修并加铺沥青约合9600㎡,部分道路沿线绿化恢复等各项事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9.11万元

2.城市建设_庐山市城市公厕提升项目

   1)项目概述:本项目对中心城区桃源北路、冰玉北路、菊花台、峰德新区、休闲广场、星湖公园(西堤)、市民广场、玉帘南路、庐阳路、中心幼儿园、上京路11座公厕按一类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含屋面拆改及防水、门窗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以及公厕设施维护、强弱电安装、消防、防雷、给排水等,公厕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立项依据:城区公厕大部分硬件设施陈旧老化,环境差达不到一类公厕标准,通过改造以提升城市公厕环境品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对中心城区桃源北路、冰玉北路、菊花台、峰德新区、休闲广场、星湖公园(西堤)、市民广场、玉帘南路、庐阳路、中心幼儿园、上京路11座公厕按一类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含屋面拆改及防水、门窗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以及公厕设施维护、强弱电安装、消防、防雷、给排水等,公厕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9万元

3.城市建设_庐山市沿湖护坡修复工程

   1)项目概述:本项目修复鄱阳湖南大道扈家湖、钱湖内湖沿线破损护坡、挡土墙、损毁池塘,以及施工土地恢复等各项事宜。

   2)立项依据:根据庐山市政府关于施工修复的工作部署,沿线的人行道花岗岩破损、缺失。人行道土裸露,无草皮。湖岸边六角块缺失,需要补充。人行道外侧是坡坎无栏杆,存在安全隐患。部分路段护坡无挡土墙,护坡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补充挡土墙。为保障人行道的顺畅通行,避免因人行道破损及未完工工程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同时维护城市形象与美观。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修复鄱阳湖南大道扈家湖、钱湖内湖沿线破损护坡、挡土墙、损毁池塘,以及施工土地恢复等各项事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31万元

4.其他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部分民生支出

   1)项目概述:本次庐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环卫服务外包项目将庐山市城区园林绿地统一打包,全面推向市场,公开招标采购,拟除在建小区、建筑工地、开发商开发或承建的楼盘或安置房、有物业服务的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的区外,对城乡建成公共区域实行一兜到底的城乡环卫保洁服务,委托具有丰富环卫保洁管理经验、技术力量雄厚(

圾车、洒水车、白卸车、巡查车、升降车、等环卫保洁管理工具设备齐全)、拥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环卫行业人员管理团队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乡清扫保洁服务,生活垃圾、大件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服务,中转站运行维护及渗滤液收集、转运及处置服务,公厕服务,城乡环卫车辆运行服务,智慧环卫系统运营及维护,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等。

服务管理期限:采取“3+3的合同签约方式即合同三年到期后,若考评合格,可续签3年合同,否则终止采购合同。具体服务管理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周期考评不合格终止合同,顺延排名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承接本项目,以此类推。管护期内不允许分包和转让,否则无条件终止合同。

   2)立项依据:庐山市作为江西省著名的旅游城市,以其丰富的自然景观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吸引了大量游客。为了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强旅游吸引力,庐山市政府积极推进城市环卫保洁建设和管理的现代化进程。城市环卫保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品质,因此,科学、高效地进行城市环卫保洁工作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庐山市人民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议和庐山市人民政府第 56 次常务会议精神,庐山市政府决定推行城乡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的城乡环卫保洁服务提供商,实现城乡环卫保洁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和精细化。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城乡清扫保洁服务,生活垃圾、大件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服务,中转站运行维护及渗滤液收集、转运及处置服务,公厕服务,城乡环卫车辆运行服务,智慧环卫系统运营及维护,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等。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703万元

5.城市建设_庐山市鄱阳湖南大道沿星子镇工业园西侧围墙绿地改造提升项目

   1)项目概述:鄱阳湖南大道星子镇工业园西侧围墙沿线16500平方米园林绿化提升。

   2)立项依据:星子镇工业园区作为庐山工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面积 10000 ,已建成面积 3400 ,形成了以环保石材产业园、数字产业园的产业发展格局,园区石材加工企业居多,周边日常粉尘较多,产生的粉尘、噪音污染直接对周边村庄居民造成影响。为改善扬尘污染需对园区周边种植乔灌草结合的绿化隔离带,能多层次阻挡、吸附石材加工产生的高强度扬尘、减少噪音;经济层面来说可提升园区整体形象,提高招商竞争力和土地价值,还能减少粉尘对周边村庄的侵蚀;社会层面,为员工提供绿色休憩空间、减少粉尘对健康的损害,从而提升员工幸福感与工作效率,同时展现园区在发展石材加工产业时兼顾生态保护的决心,树立绿色可持续的工业形象,为传统工业生态化转型提供示范,推动工业与生态协同发展。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鄱阳湖南大道星子镇工业园西侧围墙沿线16500平方米园林绿化提升。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6.城市建设_庐山市鄱阳湖南大道市政设施修复工程

   1)项目概述:修复鄱阳湖南大道沿线破损的市政设施,内容包括:修复人行道花岗岩约12000平方米、补种草坪约6000平米、沿线树木补栽53颗、维修道路沿线故障路灯、施划部分交通标线等。

   2)立项依据:庐山市鄱阳湖南大道七夕公园至波迁山沿线的人行道花岗岩大面积破损、部分区域甚至完全缺失,导致路面坑洼不平;人行道树池黄土裸露,无草皮;人行道外侧紧邻坡坎,且未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市民与游客的顺畅、安全通行,彻底消除因设施破损及工程未完善带来的公共安全风险,同时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环境品质、维护庐山市文明整洁的城市形象,我局组织实施庐山市鄱阳湖南大道市政设施修复工程,并已纳入庐山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库。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修复鄱阳湖南大道沿线破损的市政设施,内容包括:修复人行道花岗岩约12000平方米、补种草坪约6000平米、沿线树木补栽53颗、维修道路沿线故障路灯、施划部分交通标线等。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66万元

7.城市建设_庐山市垃圾回收站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1.改造横塘、温泉、星子3处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进站道路提升,站内外墙粉刷、地面打磨、地坑以及渗滤液收集池改造等;2.更新购置垃圾压缩设备3套,配套新风负压、喷淋除臭系统、冲洗机等设备;3.改造工业园中转站垃圾分类宣教中心以及挡土墙各1处;4.更新购置渗滤液处理系统1套,配套负压除臭系统。

   2)立项依据:目前,我市横塘、温泉、星子三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因投用年限较长,设施设备已进入高负荷运转阶段。受此影响,近年来设备故障频次明显增加,一旦压缩设备停运,极易出现生活垃圾堆积、异味扩散等问题,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为落实规划要求、切实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我局积极推动庐山市垃圾回收站项目建设,以逐步改善当前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1.改造横塘、温泉、星子3处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进站道路提升,站内外墙粉刷、地面打磨、地坑以及渗滤液收集池改造等;2.更新购置垃圾压缩设备3套,配套新风负压、喷淋除臭系统、冲洗机等设备;3.改造工业园中转站垃圾分类宣教中心以及挡土墙各1处;4.更新购置渗滤液处理系统1套,配套负压除臭系统。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749.98万元

8.节庆活动补助_节日氛围营造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主要是在城区核心区域、主要道路、重要节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通过悬挂灯笼、中国结、彩灯、设置景观小品、布置花卉景观、安装灯光亮化设施等方式,进行节日氛围营造。

   2)立项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人居环境的要求,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展现现代化城市形象与活力,响应市民对优美城市环境和节日氛围的普遍期盼,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与美化的工作部署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在 2026 年春节及国庆两大重要传统节日和国家庆典期间,由庐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对城区重点区域、主要道路等地进行节日景观布置,营造欢乐、祥和、浓厚的节日氛围,增强市民的归属感、幸福感与自豪感。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项目主要是在城区核心区域、主要道路、重要节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通过悬挂灯笼、中国结、彩灯、设置景观小品、布置花卉景观、安装灯光亮化设施等方式,进行节日氛围营造。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9.城乡环境整治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_庐山市智能驿站特许经营项目

   1)项目概述:本项目总工期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建设期内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200个分散点位城市智能驿站的建设任务,提供模块化智能公厕、休息驿站、环卫驿站、城市宣传、出行与旅游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功能,讲智能驿站打造成城市社会生活配套的基础设施,助力庐山市城市、文旅便民基础设施工作,为庐山市市民提供便捷、舒适、智能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

   2)立项依据:发改委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建设期内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200个分散点位城市智能驿站的建设任务,提供模块化智能公厕、休息驿站、环卫驿站、城市宣传、出行与旅游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功能。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3.35万元

10.城乡环境整治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_庐山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采购项目

   1)项目概述:本次园林绿地管养市场化采购将庐山市城区园林绿地统一打包,全面推向市场,公开招标采购,庐山市内所有公共绿地、公园、道路两侧绿地等区域(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和经第三方公司实地统计、测量数据结果,其中我市行道树 22916棵;公园广场乔木14524棵;绿化带乔木13176棵;古树名木11棵(树龄100年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5棵(树龄50-100年);园林绿化面积1298636.2平方米)的园林养护服务,委托具有丰富养护管理经验、技术力量雄厚(喷药设备、洒水车、白卸车、巡查车、升降车、打草机、修剪机等养护管理工具设备齐全)、拥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团队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林绿地养护管理,主要为树木修剪、杂草清理、树穴整理、苗木施肥浇水、草坪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包括对养护管理范围内养护卫生清理、公园及公园内河道卫生保洁、园林公共设施和公共秩序维护。

养护管理期限:采取“1+1+1的合同签约方式即合同一年到期后,若考评合格,可续签1年合同,再到期考评合格,再续签1年,否则终止采购合同。具体养护管理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年度考评不合格终止合同,顺延排名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承接本项目养护,以此类推。管护期内不允许分包和转让,否则无条件终止合同。

   2)立项依据:根据庐山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精神。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园林绿地养护管理,主要为树木修剪、杂草清理、树穴整理、苗木施肥浇水、草坪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包括对养护管理范围内养护卫生清理、公园及公园内河道卫生保洁、园林公共设施和公共秩序维护。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94.69万元

11.城市建设_市政零星维修

   1)项目概述:市政零星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道路路面零星维修、破损人行道维修及改造、更换城区雨污井盖、公园广场维修、污水管道故障抢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及更换、路灯照明设施抢修、园林绿化设施补栽等。

   2)立项依据:城管局部门履职项目。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城市道路路面零星维修、破损人行道维修及改造、更换城区雨污井盖、公园广场维修、污水管道故障抢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及更换、路灯照明设施抢修、园林绿化设施补栽等。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12.城乡环境整治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_庐山市路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承包

   1)项目概述:城市路灯照明设施管护包括但不限于:主城区路灯照明设施、温泉镇及高速路口路灯设施、湖滨景观亮化设施、公园广场景观灯照明设施等管护。

   2)立项依据:项目具体内容属于城管局自身履职范围工作。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城市路灯照明设施管护包括但不限于:主城区路灯照明设施、温泉镇及高速路口路灯设施、湖滨景观亮化设施、公园广场景观灯照明设施等管护。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5万元

  13、其他执法办案_执收执法测算成本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主要用于执收执法临聘人员成本、代征垃圾处理费手续费及对单位公用运转的补充支出。

   2)立项依据:执收执法成本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75.3万元

14.其他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支出_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卫费

1)项目概述:按照2022310日九江市城市管理局下发的(关于给予港口街镇和工业园区环卫保洁服务费的通知)文件精神,庐山市按照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际进场生活垃圾量的比例分摊保洁服务费用,采取按季支付的方式。保洁服务费的结算由九江市生活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根据港口街镇开具的发票将应分担保洁服务费直接拨付给港口街镇。

   2)立项依据: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并正常运行后,柴桑区港口街镇和工业园区的环卫清扫保洁压力剧增,车流量较以往每日增加上百余辆,路面保洁和抑尘难度、力度显著提升,为给周边居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经九江市政府批准,按照2022310日九江市城市管理局下发的(关于给予港口街镇和工业园区环卫保洁服务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减轻港口街镇和工业园区的环卫经费压力,本着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所增保洁服务费由各县(市、区)分摊。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年度实际应分摊金额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15.大气污染防治_飞灰处置费

1)项目概述:根据庐山市运送至九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的生活垃圾数量,按比例支付相应的飞灰处理费用。

   2)立项依据:根据2023年九江市人民政府第8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和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服务中心20249月九江市飞灰处置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认真执行城市飞灰处置工作。根据《九江市飞灰处置服务采购合同》,核算庐山市飞灰处置费用差价,保障飞灰处置工作正常开展。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年度实际应分摊金额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16.其他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支出_垃圾分类项目

1)项目概述: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讲活动,增加垃圾分类基础市政设施,制作公园广场垃圾分类宣传广告牌等,预计2026年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支出约4.5万元。

   2)立项依据:庐山市作为江西省著名的旅游城市,以其丰富的自然景观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吸引了大量游客。为了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强旅游吸引力,应加强庐山市垃圾分类工作进程。针对目前市民整体垃圾分类意识薄弱、垃圾分类市政设施欠缺等问题,按照市政府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由庐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讲活动,增加垃圾分类基础市政设施,制作公园广场垃圾分类宣传广告牌等。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年度实际发生费用金额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17.城市建设_路灯照明电费

1)项目概述:城市路灯照明电费包括但不限于:主城区路灯照明电费、温泉镇及高速路口路灯照明电费、湖滨景观亮化电费、公园广场景观灯照明电费等。

   2)立项依据:按照庐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及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要求,庐山市城市管理局不断加强路灯照明及景观亮化设施巡查管护力度,切实保障城市路灯照明及景观亮化设施正常运转,并由上年实际产生路灯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预计下年路灯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预算金额。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年度实际发生电费金额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80万元

18. 城市建设_路灯材料采购项目

1)项目概述:路灯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主城区路灯照明设施、温泉镇及高速路口路灯设施、湖滨景观亮化设施、公园广场景观灯照明设施等维修材料的采购。

   2)立项依据:按照庐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及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要求,庐山市城市管理局不断加强路灯照明及景观亮化设施巡查管护力度,切实保障城市路灯照明及景观亮化设施正常运转,经由局党组会开会讨论决定实行材料自购+劳务外包模式对路灯照明设施进行管护。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年度实际发生材料采购金额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19.城市建设_庐山市一泉路路灯设施改造及城市道路路灯高压设施增设更换项目

1)项目概述:对一泉路路灯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修复并对光源进行改造,预计更换电缆约4800米,更换控制箱约3套,更换led684套,更换灯杆电源线约3600米;在鄱阳湖南大道增设路灯专变4台,在香炉路增设路灯专变1台;对位于鄱阳湖大道、迎宾大道共2台路灯专变进行更换,对位于鄱阳湖南大道的1台路灯专变及1台电缆分接箱进行更换。

   2)立项依据: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城市形象,按照庐发改审批字(2023205号批复,对一泉路路灯设施进行改造,对城市道路路灯高压设施进行增设及更换。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年度实际发生金额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5.56万元

20.其他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支出_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庐山市地方分担国补电费

1)项目概述:按照发改能源(20211190号批复,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生活垃圾处理量折算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的垃圾发电上网价0.65/千瓦(含税),其中基础电价0.4143元与省补电价0.1元由电网企业承担,剩余电价0.1357元需按照央地分担规则进行办理。

   2)立项依据:按照发改能源(20211190号文件内容,已纳入2021年非竞争配置项目,中央补贴资金央地分担规则,江西省属于中部地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40%60%需由地方解决。

   3)实施主体:庐山市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按年度实际发生金额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1.12万元

21.项目概述:执收执法收入用于日常经费开支,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执收执法测算表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实施方案:按日常开支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13.54万元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庐山市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69.9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23万元,比上年(减)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公务用车运行10.26万元,比上年增0.3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59.48万元,比上年增59.48万元,主要原因是:城管大队2026年购买3辆车辆,市政管护中心购买1辆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备注:名词解释必须按收入科目、支出科目、相关专业名词分别解释,缺一不可!正式模板请将此备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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