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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本级)
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局的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城市美化、秩序提供管理保障,建筑物外观管理,户外广告设置与外观管理等。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整治活动和落实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任务。负责非机动车辆、人行道机动车辆及摩托车停放的管理和违法违规的行为的纠正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内设处室5个,包括:办公室、市容一中队、市容二中队、市容三中队和市容四中队。
编制人数小计2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1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小计5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9人,行政在职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19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人、协管员36人。在校学生0人,本科生0人、专科生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55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4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5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43万元。增加原因:非税预算增加,协管员养老金基数上涨,总金额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庐山市城管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55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43万元;。增加原因:非税预算增加,协管员养老金基数上涨,总金额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38万元,叫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489.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5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43万元;增加原因:非税预算增加,协管员养老金基数上涨,总金额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3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8.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8万元,增长4.9%。增加原因:疫情防控增加支出。
机关运行费预算具体包括办公费1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福利费8.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城管大队项目情况说明
1.城管大队协管员养老金项目
1)项目概述:关于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协管员养老保险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
2)立项依据:根据庐城文【2022】39号文件、2009年12月31日政府办会议纪要的要求。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关于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协管员养老保险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全年养老保险金24.386万元(3528元*16%*36人*12月)用于城管大队协管员养老保险金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4.386万元
2.城管大队协管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关于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协管员工资福利由财政负担。
2)立项依据:庐城文【2019】1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关于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36名协管员工资全年工资108万元(2500元*36人*12月)用于城管大队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8万元
3.城管大队—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配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城管大队工作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
4.城管大队—罚没收入分配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城管大队工作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8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7.2万元,比上年减5.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中专教育支出: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城管大队】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本级).xls 城管大队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城管大队—罚没收入分配支出).xlsx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城管大队—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配支出).xlsx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城管大队协管员工资).xlsx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城管大队协管员养老金).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