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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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管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

发布日期: 2023-01-2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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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庐山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庐山市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城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城管局是主管市容市貌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路灯管理、园林绿化景观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度,并具体组织落实。负责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景观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市民和单位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行使市容、环境卫生、路灯、园林、绿化、景观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协助建设规划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城市规划管理中心的违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市区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对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的建筑进行巡查、制止和处罚。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整治活动和落实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任务。负责市区“垃圾不落地计划”实施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负责非机动车辆、人行道机动车辆及摩托车停放的管理和违法违规的行为的纠正。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景观灯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庐山市城管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庐山市城市管理局,庐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庐山市环境环卫所、庐山市公用设施市政管护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6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7人,行政在职人数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7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庐山市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城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0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2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20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27.6万元;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环卫市场化资金纳入政府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城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20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27.6万元;减少原因:环卫市场化资金纳入政府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2.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6.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86.9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4.48万元,资本性支出52.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9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2万元;资本性支出5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9万元, 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庐山市城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0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27.6万元;减少原因:环卫市场化资金纳入政府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2.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6.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6.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52.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67.3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3.51万元,下降28%。减少原因:公共市政管护中心成立独立核算单位,人员变动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2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0.41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城管局部门项目情况说明

1.城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项目概述: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机关中心工作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局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3.2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以“打造纪律城管,提升队伍执行力;打造规范城管,提升队伍约束力;打造活力城管,提升队伍凝聚力; 打造温暖城管,提升队伍亲和力”为抓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在改革创新、项目落地、民生诉求、精细管理、中心工作等方面主动谋事、担当做事,尽力成事,全系统实现了精神面貌和工作面貌的“双提升”。着力打造宜居、宜民、宜游的文明城市。

2.二违办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违法违规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局,有专门

的办公地点和执法人员

2)立项依据:中共星子县委办公室文件(星办发【2013】2 号)

3)实施主体:二违办

4)实施方案:对全市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进行管理。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以“打造纪律城管,提升队伍执行力;打造规范城管,提升队伍约束力;打造活力城管,提升队伍凝聚力; 打造温暖城管,提升队伍亲和力”为抓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在改革创新、项目落地、民生诉求、精细管理、中心工作等方面主动谋事、担当做事,尽力成事,全系统实现了精神面貌和工作面貌的“双提升”。着力打造宜居、宜民、宜游的文明城市。

3.城管大队协管员养老金项目

1)项目概述:关于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协管员养老保险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

2)立项依据:根据庐城文【2022】39号文件、2009年12月31日政府办会议纪要的要求。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关于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协管员养老保险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全年养老保险金24.386万元(3528元*16%*36人*12月)用于城管大队协管员养老保险金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4.38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以“打造纪律城管,提升队伍执行力;打造规范城管,提升队伍约束力;打造活力城管,提升队伍凝聚力; 打造温暖城管,提升队伍亲和力”为抓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在改革创新、项目落地、民生诉求、精细管理、中心工作等方面主动谋事、担当做事,尽力成事,全系统实现了精神面貌和工作面貌的“双提升”。着力打造宜居、宜民、宜游的文明城市。

4.城管大队协管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关于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协管员工资福利由财政负担。

2)立项依据:庐城文【2019】1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关于2023年庐山市城管大队36名协管员工资全年工资108万元(2500元*36人*12月)用于城管大队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以“打造纪律城管,提升队伍执行力;打造规范城管,提升队伍约束力;打造活力城管,提升队伍凝聚力; 打造温暖城管,提升队伍亲和力”为抓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在改革创新、项目落地、民生诉求、精细管理、中心工作等方面主动谋事、担当做事,尽力成事,全系统实现了精神面貌和工作面貌的“双提升”。着力打造宜居、宜民、宜游的文明城市。

5.城管大队—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配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城管大队工作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

7)绩效目标和指标:以“打造纪律城管,提升队伍执行力;打造规范城管,提升队伍约束力;打造活力城管,提升队伍凝聚力; 打造温暖城管,提升队伍亲和力”为抓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在改革创新、项目落地、民生诉求、精细管理、中心工作等方面主动谋事、担当做事,尽力成事,全系统实现了精神面貌和工作面貌的“双提升”。着力打造宜居、宜民、宜游的文明城市。

6.城管大队—罚没收入分配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城管大队工作运转。

2)立项依据: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城管大队

4)实施方案:按日常支出编制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以“打造纪律城管,提升队伍执行力;打造规范城管,提升队伍约束力;打造活力城管,提升队伍凝聚力; 打造温暖城管,提升队伍亲和力”为抓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在改革创新、项目落地、民生诉求、精细管理、中心工作等方面主动谋事、担当做事,尽力成事,全系统实现了精神面貌和工作面貌的“双提升”。着力打造宜居、宜民、宜游的文明城市。

7.环卫所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入分配支出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本单位2023年度非税收入分配

2)立项依据

根据国库收入改革,实有资金帐户交入一体化平台管理。

3)实施主体

庐山市环境卫生所

4)实施方案

收取垃圾管理费,并按进度拨付使用分配支出

5)实施周期

2023年全年为实施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9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以“打造纪律城管,提升队伍执行力;打造规范城管,提升队伍约束力;打造活力城管,提升队伍凝聚力; 打造温暖城管,提升队伍亲和力”为抓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在改革创新、项目落地、民生诉求、精细管理、中心工作等方面主动谋事、担当做事,尽力成事,全系统实现了精神面貌和工作面貌的“双提升”。着力打造宜居、宜民、宜游的文明城市。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庐山市城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9.7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34万元,比上年减2.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

公务用车运行8.4万元,比上年减9.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

厉行节俭。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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