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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9-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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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南站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停车场实施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2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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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有效地管理公司停车场资源,提升停车周转率,维持停车场的良好秩序和环境维护,公司决定对庐山南站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停车场实施停车收费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九价费字〔2017〕20号)等法律法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车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

二、小型车辆:7座(含7座)以下客车,每辆:2小时以内5元,2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下同),24小时内最高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三、大型车辆:7座以上客车,每辆:2小时以内6元,2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内最高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四、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临时停放的残疾人本人使用的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专用机动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五、汽车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按充电度数计收,收费标准为1.8元/千瓦时。其中低谷时段(23:00至7:00)按照收费标准7折收取。

六、自2026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庐山市宏创片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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