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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1-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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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1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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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划定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58.80公顷,涉及9个乡镇)(白鹿镇、牯岭镇、海会镇、横塘镇、华林镇、南康镇、温泉镇、星子镇、庐山市东牯山林场)。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严禁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和全垦造林,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恢复植树种草。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种植林木应当采取等高条垦、鱼鳞坑等种植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沙、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庐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统计表

2.庐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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