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66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市法院:联动部门齐发力,“终本清仓”暖人心
自2025年6月份“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庐山市人民法院已梳理第一批终本案件,并推送到各属地乡镇,利用镇、村干部地熟人熟优势,联动部门协助法院查人找物、督促履行,已取得一定成效。
2024年1月,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沈某借款,并出具38000元借条,陈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确认。因多次催讨未果,沈某将李某、陈某诉至法院,庐山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8日作出判决,李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沈某借款35563元,陈某在李某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陈某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李某追偿。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未履行,沈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到位部分钱款,但穷尽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于2024年10月28日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案是向乡镇推送的首批“终本清仓”案件,属地镇、村干部第一时间联系了李某,督促李某尽快履行,法院办案人员一方面向申请人沈某核实李某人身、财产线索,另一方面督促担保人陈某、借款人李某履行义务。2025年7月21日,法院办案人员依法拘传李某和陈某,并告知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经镇村干部组织当事人协商配合,沈某也表示愿意让步,李某到庭后当即找人周转,一次性将尾款1万元付清,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庐山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努力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