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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三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庐府字〔2025〕46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三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庐山市(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公布三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地带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庐文旅文〔2025〕7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批准本次测绘的我市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莲花洞天主堂医院旧址”、“石门涧摩岩石刻”、“岳氏名园摩岩石刻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予以公布。
附件:三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
2025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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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
地点 |
年代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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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莲花洞天主堂医院旧址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莲林社区莲花洞森林公园(原浔庐村莲花洞森林公园),狗头石往南约500米处 |
民国 |
本体东向延伸1米;南向延伸1米;西向延伸1米;北向延伸11米。 保护范围面积:884.07平方米 |
东南西北各方向与保护范围重合。 建设控制高度:8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884.0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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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石门涧摩岩石刻(铁云山铭)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石门涧风景区) |
明至 现代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253.40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同文物保护范围,向北延伸 2米。 建设控制高度:2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355.4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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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石门涧摩岩石刻(铁云垛)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石门涧风景区) |
明至 现代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68.36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同文物保护范围,向北延伸 2米。 建设控制高度:4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23.3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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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石门涧摩岩石刻(江山留胜跡)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石门涧风景区) |
明至 现代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47.58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各方向延伸距离: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2米。 建设控制高度:2.6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18.7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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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石门涧摩岩石刻(天阙)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石门涧风景区) |
明至 现代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118.29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 2米,向北延伸2米。 建设控制高度:5.8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21.9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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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石门涧摩岩石刻(石门涧)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石门涧风景区) |
明至 现代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318.41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同文物保护范围,向南延伸4米,向西延伸4米,向北延伸 4米。 建设控制高度:8.95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588.8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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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石门涧摩岩石刻(石门衔日)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石门涧风景区) |
明至 现代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75.20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2米。 建设控制高度:3.6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61.7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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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石门涧摩岩石刻(喷雪奔雷)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石门涧风景区) |
明至 现代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99.67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向外延伸2 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2米。 建设控制高度:3.5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96.4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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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岳氏名园摩岩石刻群(石门蒙井)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2组) |
宋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38.41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2米。 建设控制高度:2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0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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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岳氏名园摩岩石刻群(牡丹亭)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2组) |
宋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31.64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 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2米。 建设控制高度:0.8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92.7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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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岳氏名园摩岩石刻群(岳氏名园)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2组) |
宋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38.99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 2米。 建设控制高度:1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04.9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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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岳氏名园摩岩石刻群(漱石)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2组) |
宋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24.21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2米。 建设控制高度:0.8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79.5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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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岳氏名园摩岩石刻群(枕流)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石门涧社区(原赛阳镇赛阳村2组) |
宋 |
本体东向外延伸2 米,南向外延伸2 米,西向外延伸2米,北向外延伸2米。 保护范围面积:29.26平方米 |
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 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2米。 建设控制高度:1.1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88.69平方米 |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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