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庐山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庐府办发〔2022〕25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庐山市教育体育高质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关于全面推进庐山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全面推进庐山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庐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九江市中心城区教育补短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原则,加快补齐教育体育短板,高水平规划建设教育体育项目,着力促进教育体育公平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
二、目标任务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庐山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客观来看,与上级所期、形势所需、群众所盼仍有不小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仍然不足,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低,幼儿教师编制严重不足,保育员、保健医生、保安、厨师等编外人员未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运转紧张;义务教育学位短缺,大班额、大校额问题突出,城区学校小学阶段班级数205个,大班额131个,初中阶段班级数150个,大班额68个,庐山市一小、新一小、三小、三中、二中5所城区学校为大校额学校,部分乡镇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生均仪器设备值低;职业教育基础薄弱,无省级中职达标学校,职普比低,现有的两所中职学校办学规模较小,专业教师严重不足,无法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普通高中存在大校额、大班额,一中(高中部4512人,初中部659人)高中94个班,超大班额45个,大班额10个,师资力量、学生生涯规划、运动场馆、教学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方面均存在短板。体育方面无全民健身场馆,全民健身器材偏少,体育教练人才缺乏等。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大教育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教育体育项目、加大师资配备力度、配齐教育教学装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措施,经过三年努力(第一年补短板、强弱项,第二年夯基础、提质效,第三年全面进位赶超),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体现新时代要求、彰显庐山特色、具有竞争力的庐山现代教育体育体系,推进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协调发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教育体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对教育和体育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教育供给优化工程
调整完善全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统筹考虑幼儿园建设及各中小学校的撤并、新建、改扩建,优化布局足量教育设施,同时适当预留发展空间。在城区新建幼儿园5所(第二幼儿园至第六幼儿园)、完全小学2所(第二小学迁建项目、峰德南部七小)、九年制学校1所(金鹿工业园九年制学校),改扩建初中2所(峰德九年制学校、第二中学);在农村新(扩)建幼儿园2所,扩建初中2所(蓼南中学、隘口中学),迁建完全小学1所(星子中心小学),迁建教学点1所(温泉通书院小学),扩建完全小学3所(海会小学、温泉新塘畈小学、横塘红星小学)。3所完全小学与初中合并成九年制学校(庐山景区学校、温泉中小学、海会中小学),撤销农村初中1所(新池中学),4所完全小学改为非完全小学(温泉小学、横塘西平小学、蓼南南阳畈小学、华林虎口冲小学),5所非完全小学(海会彭山小学、温泉通书院小学、横塘故里垅小学、青山小学、石门涧小学)改为教学点,撤销3所非完全小学(白鹿万杉小学、白鹿秀峰小学、白鹿大岭小学)和8个教学点(长岭、浔庐、碧龙潭、蛟塘铁门、星子幸福、星子蓼花、白鹿波湖、沙湖山长湖教学点)。到2025年,全市共有公办幼儿园40所、完全小学40所、非完全小学6个、教学点8个、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完全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积极引进和培育国内一流民办教育品牌学校,为群众提供多样化选择。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推进公办园建设和小区配套园建设,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根据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新建达到1200户规模的小区配套幼儿园需按标准装修并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装修标准按照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折算,由住建部门牵头督促开发商将装修资金支付给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实施;或装修设计方案由教育部门审定后由开发商负责实施,装修完成后由教育部门验收后方可移交)。教育部门接收建成的配套幼儿园后,应及时办理幼儿园土地、房屋等登记手续。对达不到1200户规模的新建居住区,应在居住区周边就近位置统筹安排建设幼儿园;无配建幼儿园的老旧小区,要结合棚户区改造,捆绑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老城区内腾退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用地优先用于教育设施建设。乡镇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常住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做到“一村一园”。〔责任领导: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处)〕
(1)2022年,完成城区新建第二幼儿园,增加学位540个;移交中科城市花园配套幼儿园(第三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180个。
(2)2023年,移交碧桂园住宅小区配套园(第四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180个;移交铜锣湾住宅小区配套园(第五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180个;启动新建温泉镇钱湖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90个。
(3)2024年,在峰德新区启动新建第六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540个;启动扩建温泉镇东山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90个。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城镇中小学消除“大班额”建设工程,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提升。2025年全面消除“大班额”,基本消除“大校额”。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及教师轮岗交流和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优质高中均衡招生等方式,逐步补齐乡村教育短板。〔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乡(镇、处)〕
(1)2022年,新建峰德九年制学校(第四中小学)二期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启动新建庐山市第六小学(第二小学迁建项目),增加学位2000个;启动迁建温泉镇通书院小学。
(2)2023年,启动改造提升庐山市第二中学,完善学校各类功能室、运动场地达标建设和整体环境提升工作;启动扩建温泉镇隘口中学教学综合楼,将隘口中学与温泉中心小学建成寄宿制学校;启动扩建海会中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海会中学与海会中心小学合并建成九年制学校;启动扩建横塘红星小学综合楼,解决学校“三类”面积(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体育用地面积)及各类功能用房不达标问题。
(3)2024年,在峰德新区南部启动新建第七小学,增加学位2000个;在金鹿工业园启动新建九年制学校,增加学位2500个;启动扩建温泉新塘畈小学综合楼,解决学校“三类”面积及各类功能用房不达标问题;启动扩建蓼南中学,将新池中学学生并入蓼南中学,办成全寄宿制学校;启动迁建星子中心小学,增加学位500个。
3.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进一步加强高品质普通高中建设。加强对新高考模式的研究,大力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普通高中“分层教学”和“走班选课”改革,指导高中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生涯规划指导,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创新机制,深入挖潜,统筹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需求。积极策应新高考改革,做好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1)2023年,启动第一中学和第三中学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
(2)2024年,启动第一中学生涯规划馆和运动场馆建设,开设学生发展指导“生涯规划”提升课程,进一步扩大全市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3)2025年,加强学生学业规划和跟踪培养,加大对自主招生、奥赛等研究指导的力度。高中学业水平合格率、高考本科上线率和录取率达到九江市中游水平,力争北大清华升学人数有所突破。
4.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创优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要求,加快构建具有庐山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学校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经过3-5年时间,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独具专业特色的职业教育格局,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局)协调联络处、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牯岭镇〕
(1)2022年,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完成庐山旅游职高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全面启动中职达标学校创建工作。
(2)2023年,启动建设1个省现代化实训基地和1-2个市级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争创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
(3)2024年,启动职业教育品牌建设,成立“庐山旅游产业职业教育产学联盟”。
(二)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1.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持续推进中小学在职公办教师有偿补课治理行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充分发挥中小学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强化学校体育美育,实施体艺“2+1”项目,每年组织20场“高雅艺术”“传统体育”进校园,各大中小学校每年组织开展艺术展演,定期召开秋季运动会、足球联赛和学生研学等活动。深入推进智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劳动教育,培养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责任领导:李勤;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市文广新局〕
2.全面深化课程和评价改革。系统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落地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培训,强化课程改革理念和改革总体要求的研修交流,实现校长、教师及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全覆盖。加强课程实施管理与指导,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构建“核心素养+个性特长”的课程体系。每年打造10项精品课堂教学案例,着力培养课程建设品牌学校。建立100人的市级教学常规落实督查专家队伍,着力提升课堂、备课和作业质量。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建立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责任领导:李勤;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3.提升教育科研水平。完善市、校两级教科研网络,按学科分学段配齐教研员。严格教科研人员准入要求。培育省、九江市、庐山市、校梯级科研成果,完善教学成果发布机制和转化推广平台,总结推广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富有影响力的教学成果。建立优秀教科研人员和优秀教科研成果奖励激励制度。〔责任领导:李勤;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学校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并执行学校章程,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一校一品”,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强化督查问责。开展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和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注重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学校及有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表彰,并作为政策支持、评优评先、资源配置和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李勤;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三)实施优质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1.实施“三风”建设行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学习教育、谈心谈话、监督检查、选树先进、公开承诺等措施,着力整治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敬业“三不”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校抓师德师风的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抓学习明底线,抓责任划红线,抓监督守防线,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有机融入到教育管理各环节,通过师德教育、承诺践诺、反面曝光、树立典型、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等措施,重点解决以教谋私、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校园微腐败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着力整治教师缺站位、缺师德、缺奉献“三缺”问题。加强学校学风建设,通过思想引领、业务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着力整治教师“不愿学、不好学、不用学”和学生“裸学、盲学、厌学”问题。〔责任领导:李勤;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2.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搭建教育人才成长平台,通过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的评选,充实教育人才库,为校长、教师创造更多“成名成家”机会。积极开展“名师工作室”建设,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在国家、省、市培训基础上,积极开展庐山市本级教师培训,实现全市教师培训全覆盖。〔责任领导:李勤;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2023年,计划建立小学语文、高中语文两个名师工作室;计划集中培训教师700人次;
(2)2024年,计划建立高中文综、高中理综两个名师工作室。计划集中培训教师850人次。
(3)2025年,计划建立思政课、高中数学两个名师工作室;计划集中培训教师800人次。
同时,鼓励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切实解决全市部分学校专任教师学历不达标的问题,到2025年,实现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本科学历分别达到85%、95%,初中和高中阶段教师本科学历均达到100%。
3.加强编制管理和使用。严格落实《庐山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办法》,按照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适当倾斜”和“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原则,每年对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重新核定与调整,做到合理分配教师编制,整合盘活有限资源。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配置按城乡统一师生比、班师比全部达标(中心小学1:19、初中1:13.5、村小和教学点每班1.5名教师);城区学校根据生源增加情况逐步增加编制,师生比逐步接近省市标准。〔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根据庐山市第一中学、峰德九年制学校、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等学校发展,按照师生比要求,动态调整教师编制。按照《江西省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九江市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办法》(九编办发〔2021〕2号),2023年为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核定事业编制,2024年为第四幼儿园、第五幼儿园核定事业编制,2025年为第七小学、金鹿工业园新建九年制学校核定编制。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对在编不在岗、借用人员进行清理规范,发挥教职工编制的最大效能,做到专项专用。
每年结合各学校生源变化趋势及教师减员空编情况,对生源逐步增加且有空编的学校做到“有编即补”。城区学校采取安置公费师范生、从农村学校考调、紧缺学科面向社会招聘等途径解决师资问题,缓解城区学校教师紧缺矛盾。针对农村学校生源逐步减少的情况,逐步压缩农村学校事业编制,调剂到城区学校。每年除安置初中定向毕业生外,通过“归雁计划”适当引进庐山市籍外地教师,保障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刚需。〔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2023年,计划补充教师133名。其中,编制内招录103名(公费师范生2名、初中定向毕业生安置37名、紧缺学科招聘34名、归雁引进幼儿教师30名);幼儿园编制外备案制教师30名。
(2)2024年,计划补充教师141名。其中,编制内招录121名(公费师范生5名、初中定向毕业生安置44名、紧缺学科招聘52名、归雁引进幼儿教师20名);职业高中、幼儿园编制外备案制教师20名。
(3)2025年,计划补充教师140名。其中,编制内招录120名(初中定向毕业生安置45名、紧缺学科招聘45名、归雁引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职业高中、幼儿园编制外备案制教师20名。
4.解决幼儿园师资紧缺问题。落实《关于解决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16号)要求,适当增加幼儿园事业编制,除安置九江职大定向毕业生外,在有编有岗的前提下,通过“归雁计划”引进一批庐山市籍外地幼儿教师,确保城区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中科城市花园配套园)与其他小区配套幼儿园(城东三期、碧桂园等)及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刚需;在事业编制无来源的情况下,通过政府购岗形式招聘部分幼儿园专任教师,弥补师资不足,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5.创新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手段。落实《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20〕3号)要求,由市政府办牵头,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制定推进“市管校聘”工作指导意见,在现有教师富余学校先行进行市管校聘工作试点。扩大城乡(山上山下)教师交流覆盖面,均衡师资校际配置,优化教师学科结构,按要求尽快配齐音乐、美术、体育、科学等学科教师和从事教学实验、实训、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的师资力量。加大整合力度,实行集约化办学,将隘口中学与温泉中心小学整合成温泉中小学,海会中学与海会中心小学整合成海会中小学,庐山中学与庐山小学整合成庐山景区学校,精简管理干部,共享一线教师资源。〔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6.加快高中教育教师的补充。将庐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更名为庐山市第三中学,庐山市第三中学由挂牌机构变更为单设。将庐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职能划转至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利用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现有教育资源与九江职业大学合作办学,在山上设立“庐山旅游学院”;采取合作办学模式设立“庐山旅游职业高级中学”,分期投入,建设一所示范性职业高中。整合教育资源,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文化课教师在全市中小学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中选调或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型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新高考改革要求,结合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需求,逐步增加专任教师编制,及时补充普通高中阶段教师。〔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7.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建立健全教师评优评先工作机制,大力选树优秀典型,弘扬正能量,展示教师风采,每年教师节前后筹划组织教师表彰大会,每五年在全市范围召开教师表彰大会,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多形式开展先进事迹宣传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让尊师重教在庐山市蔚然成风,让广大教师在职业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2022年,开展“新时代学生最喜欢的老师”“庐山市学科带头人”“庐山市骨干教师”“庐山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园)长”“庐山市最美教师”等系列评优评先活动,积极推荐优秀教师参与九江市、江西省及全国评先评优。
(2)2023年,建立健全教师评优评先激励机制。
(3)2024年,教师评优评先及表彰常态化,举行第四十个教师节庆祝暨表彰大会。
(四)实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
1.提升教育装备水平。本着力求节约原则,采取更新一批、升级一批、维修一批方式,分步推进学生机房和教师教学电脑配备达标建设。强化装备达标,对生均仪器值偏低的学校补充教学仪器装备,对已无维修价值的教学终端设备进行更换,对已过使用期的室外体育设备及时更换,开齐开全实验课程。推进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规范化建设。〔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022年,配置教学一体机130台,教师办公电脑300台,为第一中学配建新高考功能室,为第三中学和温泉中小学配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为温泉中小学配建学生机房2间和音乐、美术、图书等专用教室。
(2)2023年,为生均仪器值偏低的部分学校补充教学仪器装备,更换已过使用期的室外体育设备,消除安全隐患,购置一体机150台、教师电脑500台;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心理咨询室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3)2024年,继续为生均仪器值偏低的学校补充教学仪器装备,开展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和城区学校图书馆图书装备达标建设,配置学生机房电脑500台。
2.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2023年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实现三个方面普及应用。“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提速增质,所有学校教学终端接入教育城域网,带宽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无线校园和智能设备应用逐步普及。“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现提质增效,各类教育数据和优质资源的衔接融通共享。在“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基础上,形成“校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2024年开展数字校园建设,积极探索基于移动终端、机器人创客教育、人工智能教学的网络教学,力争创建省级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1所,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示范网络学习空间3—4个。〔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3.推进近视防控光明行动。落实江西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2〕2号)要求,深入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健全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体系,大力开展健康用眼科普、视力普查监测、体质健康提升、课业减负提质、视觉环境改善、电子产品限用、近视防治干预、全面防控协同等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行动,有效提升我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到2025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利用3—4年时间,完成学校教室照明改造达标任务。〔责任领导: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1)2023年,完成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峰德九年制学校、庐山旅游职业高中教室照明改造达标;
(2)2024年,完成乡镇中心小学教室照明改造达标;
(3)2025年,完成乡镇中学教室照明改造达标。
(五)实施体育强市工程
1.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供给。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分级支出责任,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探索利用符合条件的“四荒”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和存量房产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同步增设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文化宣传设施。优化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力度。广泛开展足球、篮球、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广场舞、健步走、健身气功、太极拳等群众赛事活动。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市域足球、篮球、排球推广普及,持续开展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鼓励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农民运动会。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常态化培训及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提高指导服务率和服务质量。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处)〕
(1)2022年,成立庐山市体育总会;在第十六届省运会期间组织开展全市“百场赛事迎省运,万人乐动庆盛世”系列赛事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新年登高等主题活动;各乡(镇、处)相应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以及开展其他农民健身活动和农民运动会。
(2)全力推进全民健身中心建设,至2025年底前,全市投入使用的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1个;各乡(镇、处)至少新建成1个全民健身场所(健身广场、健身公园、社会足球场),充分挖掘潜力推进健步道、自行车骑行道、登山道建设;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
(3)每年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各乡(镇、处)体育协会、各单项体育协会要积极推荐人员参训。
2.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构建以体育总会为枢纽,以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为支撑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形成市、乡、村三级健身组织网络。
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作用,组织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赛事活动;在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举办职工运动会;结合妇女节、母亲节等节日,积极开展适合妇女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和残健融合的体育健身活动。〔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老协〕
3.加强体教融合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打造以田径项目为主导,特色项目为配套的“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根据庐山市实际,挖掘特长及优势项目。发挥竞赛杠杆作用,以竞赛促训练、促提高。〔责任领导:李勤;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4.推进体旅融合发展。立足庐山特色文化资源,以“一县一品”体育特色品牌创建为抓手,深度挖掘庐山文化,拓展体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积极打造庐山冰雪嘉年华活动,掀起庐山滑雪运动热潮;积极配合开展以庐山国际山地半程马拉松为代表的山地户外、山地马拉松等精品赛事为配套的山地体育;依托环山沿湖有利资源,积极开展水上、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各乡(镇、处)深入挖掘本土特色,打造体育特色乡村(旅游+体育),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领导:袁勇、李勤;牵头部门:市(局)旅发委、市教体局;责任部门:市文旅集团、各乡(镇、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面推进庐山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局)协调联络处、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各乡(镇、处)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落实优先发展教育主体责任,完善多部门共同协调推进机制,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教育信息化运维保障机制,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教育信息化应用和运维;每年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1.5%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资金拨付教师专项培训经费90万元,用于庐山市市本级教师培训等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和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校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减免。积极鼓励扩大社会教育投入。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强化人才支撑。严格按照《中央编办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实行编制动态调整,保障中小学教师用编需求。根据《中共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编制使用效益的意见》(九编办字〔2020〕131号),推进“局管校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公办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配备不足时,可采取编制数和备案制相结合方式补充教师,依据《九江市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办法》(九编办发〔2021〕2号)《九江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九府发〔2021〕5号),探索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对一定比例专业教师实行备案制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备案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事业编制教师管理考核;备案制教师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需报教育、人社、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视同编制内教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项福利、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学习培训等);教育部门负责核算教师编制和教职工缺额情况;编制部门负责调整编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用人备案制管理办法,明确可采取用人备案制公开招聘教师;人社部门负责明确备案制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落实备案制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相关经费落实。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全市学校的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后勤服务、安保人员等教辅人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所需经费由庐山市财政统筹安排。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作开展进度,将教育体育工作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加大问责问效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庐山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工
作领导小组
2.庐山市2022-2024年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
园)项目汇总表
附件1
庐山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斌 庐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程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袁 勇 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
李 勤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许 峰 市(局)协调联络处处长
况晋民 市政府办主任
查 力 市委办副主任
曹川云 市委编办主任
李曲波 市发改委主任
欧阳君 市财政局局长
陈维光 市人社局局长
雷振荣 市教体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黄熙霞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余小龙 市林业局局长
姚荣清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建华 市卫健委主任
刘小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 峰 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叶 鹏 海会镇党委书记
康 勋 南康镇镇长
王雁宏 牯岭镇镇长
胡国光 白鹿镇镇长
陈 磊 温泉镇镇长
吕明明 星子镇镇长
魏淑梅 华林镇镇长
帅远华 蛟塘镇镇长
郭斗军 横塘镇镇长
熊传力 蓼南乡乡长
付 斌 沙湖山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

附件2
庐山市2022-2024年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汇总表
|
学段 |
性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投资估算(万元)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新增学位(个) |
建筑面积(m²) |
新增土地(m²) |
投资 主体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学前 |
新建 |
1 |
庐山市第二幼儿园 |
新建活动及生活用房11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约1000平方米),围墙、场地等附属设施;保教设备采购等。 |
白鹿大道 |
6000 |
2021年10月 |
2022年8月 |
540 |
11000 |
12000 |
市财政 |
教体局 |
熊彩莲 |
|
义务 教育 |
扩建 |
2 |
庐山市峰德九年制二期 |
新建生活用房、多功能报告厅、游泳馆等,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图书、实验、学生用床、食堂等设备采购等。 |
峰德新区 |
5000 |
2021年10月 |
2022年8月 |
|
10000 |
28000 |
市财政 |
峰德学校 |
周祖山 |
|
学前 |
装饰 |
3 |
庐山市第三幼儿园(中科) |
2400平方米活动及生活用房室内装饰,围墙、场地等附属设施;保教设备采购等。 |
中科小区 |
650 |
2022年5月 |
2022年9月 |
180 |
2400 |
2400 |
上级专项 |
教体局 |
欧阳文平 |
|
小学 |
新建 |
4 |
庐山市第六小学(二小迁建项目) |
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多功能报告厅,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图书、实验、食堂等设备采购等。 |
桃源大道东侧 |
6500 |
2022年4月 |
2023年1月 |
2000 |
23000 |
38600 |
市财政 |
第二小学 |
杨秋林 |
|
职高 |
维修 |
5 |
庐山市旅游职高维修项目 |
校舍维修、教室及功能室装饰、围墙、场地建设,部分实训设备采购。 |
牯岭镇 |
500 |
2022年5月 |
2022年8月 |
80 |
2000 |
|
市财政 |
旅游职高 |
马军 |
|
初中 |
新建 |
6 |
庐山市隘口中学教学综合楼(温泉中心小学内) |
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5000平方米;图书、实验等设备采购等。 |
温泉镇 |
2000 |
2022年9月 |
2023年9月 |
600 |
5000 |
|
市财政 |
隘口中学 温泉中心小学 |
查金平 唐滚金 |
|
义务 教育 |
扩建 |
7 |
海会中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 |
新建小学综合楼及初中教学综合楼3栋5000平方米,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 |
海会镇 |
2000 |
2022年12月 |
2023年11月 |
|
5000 |
10000 |
上级专项及市财政 |
海会中学 海会中心小学 |
刘文颖 魏朝国 |
|
小学 |
新建 |
8 |
庐山市通书院小学迁建项目 |
新建小学教学综合楼1栋1200平方米,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 |
温泉镇 |
600 |
2022年12月 |
2023年8月 |
|
1200 |
3800 |
市财政 |
温泉中心小学 |
唐滚金 |
|
初中 |
扩建 |
9 |
庐山市第二中学扩建项目 |
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3000平方米,围墙、场地建设;教学、实验等设备采购等。 |
城区 |
1500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
|
|
市财政 |
第二中学 |
陶火林 |
|
高中 |
扩建 |
10 |
庐山市第一中学运动场馆、生涯规划馆项目 |
运动场建设 |
城区 |
4200 |
2023年1月 |
2024年8月 |
|
12000 |
|
市财政 |
第一中学 |
李剑华 |
|
学前 |
新建 |
11 |
庐山市第四幼儿园项目(碧桂园) |
新建2200平方米活动及生活用房、室内装饰,围墙、场地等附属设施;保教设备采购等。 |
碧桂园小区 |
1650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180 |
2200 |
2400 |
开发商 上级专项 |
教体局 |
欧阳文平 |
|
小学 |
新建 |
12 |
庐山市第七小学新建项目 |
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多功能报告厅,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图书、实验、食堂等设备采购等。 |
峰德新区 |
6500 |
2023年5月 |
2024年8月 |
2000 |
23000 |
38600 |
市财政 |
教体局 |
欧阳文平 |
|
学前 |
新建 |
13 |
庐山市钱湖幼儿园新建项目 |
新建1000平方米活动及生活用房,围墙、场地等附属设施;保教设备采购等。 |
温泉镇 |
500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90 |
1000 |
|
上级专项 |
温泉中心小学 |
唐滚金 |
|
小学 |
扩建 |
14 |
横塘红星小学综合楼项目 |
新建1200平方米教学辅助用房,围墙、场地等附属设施。 |
横塘镇 |
500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
|
1200 |
2400 |
上级专项 |
横塘中心小学 |
熊桂林 |
|
学前 |
新建 |
15 |
庐山市第五幼儿园项目(铜锣湾) |
新建2200平方米活动及生活用房、室内装饰,围墙、场地等附属设施;保教设备采购等。 |
铜锣湾小区 |
1650 |
2023年8月 |
2024年8月 |
180 |
2200 |
2400 |
开发商 上级专项 |
教体局 |
欧阳文平 |
|
义务 教育 |
新建 |
16 |
庐山市金鹿工业园九年制学校项目 |
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多功能报告厅,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图书、实验、食堂等设备采购等。 |
白鹿镇 |
8000 |
2024年8月 |
2025年8月 |
2500 |
23000 |
40000 |
市财政 |
教体局 |
欧阳文平 |
|
学前 |
新建 |
17 |
庐山市第六幼儿园项目 |
新建活动及生活用房10000平方米,围墙、场地等附属设施;保教设备采购等。 |
峰德新区 |
6000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540 |
10000 |
12000 |
市财政 |
教体局 |
熊彩莲 |
|
初中 |
扩建 |
18 |
蓼南中学扩建项目 |
新建生活用房2000平方米,运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
蓼南乡 |
600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
2000 |
|
上级专项 |
蓼南中学 |
余英林 |
|
学前 |
扩建 |
19 |
庐山市东山幼儿园扩建项目 |
新建1000平方米活动及生活用房,围墙、场地等附属设施;保教设备采购等。 |
温泉镇 |
500 |
2024年8月 |
2025年8月 |
90 |
1000 |
|
上级专项 |
温泉中心小学 |
唐滚金 |
|
小学 |
扩建 |
20 |
温泉新塘畈小学综合楼项目 |
新建1000平方米教学辅助用房,围墙、场地等附属设施。 |
温泉镇 |
400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
1000 |
|
上级专项 |
温泉中心小学 |
唐滚金 |
|
小学 |
迁建 |
21 |
星子中心小学 |
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多功能报告厅,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 |
星子镇 |
2000 |
2024年8月 |
2025年8月 |
800 |
6000 |
20000 |
市财政 |
星子中心小学 |
万端球 |
|
高中 |
扩建 |
22 |
庐山市第一中学实验科技大楼项目 |
新建科技大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
城区 |
2000 |
2024年8月 |
2025年8月 |
|
8000 |
|
市财政 |
第一中学 |
李剑华 |
|
体育 |
新建 |
23 |
庐山市全民健身中心 |
建设用地约24亩,总建面积1.7万平,游泳馆、羽毛球馆、篮球馆等室内、室外体育场地及附属设施 |
城区 |
9000 |
2022年12月 |
2024年9月 |
|
17000 |
|
市财政 |
市教体局 |
熊彩莲 |
|
体育 |
新建 |
24 |
庐山市体育公园 |
用地不少于4万平,体育设施占地不少于20%,绿化面积不小于65%,体育服务半径应在1公里以内,至少具有4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3项。 |
城区周边 |
1000 |
2024年8月 |
2025年12月 |
|
12000 |
40000 |
市财政 |
市教体局 |
熊彩莲 |
|
体育 |
新建 |
25 |
社会足球场 |
新建社会足球场12片 |
各乡镇 |
1500 |
2022年8月 |
2025年12月 |
|
|
|
市财政 |
市教体局 |
熊彩莲 |
|
体育 |
新建 |
26 |
全民健身广场 |
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广场,推进全民健身15分钟健身圈建设 |
各乡镇 |
1000 |
2022年8月 |
2025年12月 |
|
|
|
市财政 |
市教体局 |
熊彩莲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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