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山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关于庐山市“助企业做大,促产业集聚”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庐办字〔2024〕51号)《庐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庐办字〔2024〕53号)于2024年7月研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该《意见》中的工业高质量奖励办法部分条款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为此,我局牵头着手奖励办法的修订工作。经前期充分研究论证,在学习《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作方案等7个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4〕2号)基础上,参照深圳市、婺源县、柴桑区、都昌县、莲花县等地出台的政策,结合我市工业实际,牵头修订了《庐山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二、起草过程
5月下旬形成了《奖励办法》初稿,并先后多轮征求相关部门、乡(镇、处)意见;6月24日分管市领导还专门召开听证会听取部分企业意见;7月18日,组织专业机构、法务、市市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召开视频会议论证投资奖励政策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7月20日提交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审议,我局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后,于8月17日提交了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
三、主要修订内容
《奖励办法》由四大类11条修改为五大类17条,主要支持企业规模化、创新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分别是:项目投资类1条,发展贡献类2条,申规入统奖、规模突破奖;品质提升类7条,技改升级奖、梯度培育奖、服务型制造示范奖、创新研发平台奖、技术应用奖、重点(优秀)新产品奖、绿色转型奖;数字化转型类5条,入企诊断奖、提档升级奖、示范标杆奖、优秀服务商奖、两化融合奖;企业帮扶类2条,组织申规奖、优秀统计员奖。较去年印发版本主要有以下调整:
1.新增1条项目投资奖励政策。鉴于招商引资政策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环境下,可经公平竞争审查发布的政策有限,因此将项目投资政策纳入工业奖励。
2.调整申规入统奖励政策。激励新申规企业做大产能、提高营收,在原有月度申规奖励10万元、年度申规奖励5万元奖励基础上,额外增加次年产值及营收增长奖励5万元。并设置战新企业次年产值及营收增长奖励。
3.删除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政策。原办法中“税收贡献”“应税销售额突破”“亩产效益”“供应链协同”“优秀企业家”5条政策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予以删除或修改。其中,为全面激发企业提高销售额及考虑我市现有工业体量的实际,将原办法中“产值首次突破”修改为“销售额首次突破”,门槛由10亿元起步降低至5000万元起步,新增0.5亿、1亿、3亿、5亿元四个档次;将销售额增长奖励门槛由5000万元降低至2000万元,根据企业体量不同设置阶梯增长奖励政策。
4.调整技改投资奖励政策。由于工业固投项目入统门槛500万元,因此将奖励门槛由200万元调整至500万元,同时设置获得中央、省、市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额外补足和封顶机制。
5.调整梯度培育奖。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将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奖励资金由“3万元”增加至“5万元”。
6.调整创新研发平台奖励政策。将国家级、省级、九江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工口科创平台纳入奖励范围。
7.重新归口相关奖励政策。原版本中“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科技企业”“高成长企业”“科创平台”“科研建站”6条政策,市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自奖励办法中已明确,且每年列支预算兑现,本办法不再重复设置。
8.整合调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政策。鉴于现阶段企业数字化转型先期投入资金量大、回报周期长,所以将《庐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中5条政策调整并纳入本办法。
9.新增2条企业帮扶类政策。①新增组织申规奖,用于激励包挂单位培育规上企业,鼓励对接市场主体培育成长。着重加强对羽绒企业申规突破的奖励。②新增优秀统计员奖,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四、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92-266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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