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最新专题>>惠企政策专题
信息类别: 惠企政策专题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283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推进经济 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04 09:00
字号: 〖大 小〗


202266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推进经济

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关于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推进经济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推进经济回升向好

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抢抓当前经济恢复的重要窗口期,坚持稳就业和保产业相结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实现2023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稳”,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稳岗稳产行动。全面压实企业做好自身稳岗稳产主体责任,确保用工规模基本稳定,维持企业正常运行。及时化解因一线人员缺失对企业平稳运行造成的风险和不利影响。春节期间做到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倡导非必要不离庐、不返乡,引导鼓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员工就地过年,在建重大项目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基础上春节期间不停工,鼓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理提高工人收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在重要节日期间不停产,形成更多产值。2023年1月21日至1月28日期间对列入庐山市重点调度的在建项目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发放稳岗补贴,亿元以下项目当日实际上岗人数不低于60人,亿元以上项目不低于100人的在建施工项目,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单个项目财政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23年1月21日至1月28日期间日均用电量达到2022年12月份日均用电量80%以上的,且期间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5%以上,给予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补助,单个企业奖励5万元,支持企业用于发放员工加班补助。〔责任单位:市(局)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扩产增效行动。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重点工业企业抢抓当前生产销售旺季,提高产能利用率、扩大生产。对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或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以上且应税销售额同比增长10%以上条件的,按新增应税销售额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工业园区〕

三、健康服务行动。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支持企业加强相关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储备。由市卫健委、市市监局会同各乡(镇)、工业园区、温泉度假区设立药品投放点,重点保障庐山市规上(限上、重点项目)企业正常防疫需求和到岗一线人员就医用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一线人员防护意识,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除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等特殊场所外,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一线人员感染新冠病毒后,居家隔离满7天(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的,无需进行核酸检测即可返岗复工。特殊行业、特殊岗位人员居家隔离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在岗一线人员感染新冠病毒,若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可根据身体状况和岗位需要,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上班从事适当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监局、工业园区、温管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春节不打烊”行动。对重点监测的快递企业,在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1月27日)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给予每人每天100元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根治欠薪行动。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对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确保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指导企业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春风招聘行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招聘活动。从即日起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吸纳返乡人员,招聘活动期间,每吸纳一名脱贫劳动力、防返贫监测对象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给予企业1000元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七、节日暖企行动。积极做好节日期间“送温暖”活动。各乡(镇)、工业园区、各行业部门要广泛开展慰问活动,鼓励企业和各级工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关心关爱在庐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开展文旅惠民政策,鼓励本地文旅企业,尤其是国资企业积极参与庐山旅游消费券(含住宿、餐饮、购物等)的发放活动,大力引导庐山市规上(限上、重点项目)企业外来务工人员领取旅游消费券、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1月27日)免门票游庐山。〔责任单位:市(局)旅发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营商办、环山文旅集团〕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九江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实行不重复就高享受。

本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市发改委。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29日印发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