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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8-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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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8-0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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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庐山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8月31日,共20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受理单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电话:0792-2666612

邮箱:xzfgw@126.com

地址:庐山市南康镇紫阳南路45号

邮编:332800

附件:庐山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情况

2026年8月4日

附件

庐山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情况

一、出租车运价

1.起步价:白天(6:00-22:00下同)起步价6元/2公里,晚间(22:00-6:00下同)7元/2公里。

2.公里价:白天公里价2元/公里,晚间公里价2.3元/公里。

二、出租车营运打表范围

庐山市行政区域内(庐山核心景区除外)

三、运价其他有关事项

1.单程租车超过4公里加收空驶费,空驶费标准按相应车公里价的50%收取,往返租车不得收取空驶费。

2.出租车实行打表计费,每运行250米跳表一次。同一运输过程中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超过5分钟后,每等候2分钟跳表一次。

3.结算运价时,尾数0.8元(不含)以上计1元,尾数0.3元(含)以下不计收费用,尾数0.3-0.8元按0.5元计收费用。

4.燃油附加费继续按庐发改价字〔2022〕2号文件执行,电动巡游出租车禁止收取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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