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6-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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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6-2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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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宋保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通过工程治理、土地复垦、转型利用、自然复绿等方式,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已全面完成全市103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总面积7936.37亩)修复任务。2026年我市启动了东牯岭、西牯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目前,项目正在实施。同时,我局已对全市其他采矿损毁土地进行现场调查并编制修复实施方案。2026年4月10日,庐山市发改委批复同意九江市鄱阳湖西北部庐山市片区破损山体生态修复项目,并纳入江西安徽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申报上级专项资金。6月1日,项目通过自然资源部公示。待前期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对全市采矿损毁土地进行系统型修复。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6年6月24日

 

签发领导:刘辉智

联系人及电话:于丽立15779217923 林云15870828188

抄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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