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7-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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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7-1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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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孝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蛟塘镇红色文化园设施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委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业务室对照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发改系统争资政策逐条梳理研判,逐项核对项目建设内容、申报准入条件、入库储备要求,明确该红色文化园项目暂不在发改系统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及专项债券支持范畴内,无法通过发改渠道申报上级政策性资金。

二、项目不在发改争资支持范围的政策依据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支持范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及配套专项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文化类资金仅定向支持国家级层面红色资源载体,支持清单限定为:国家级革命文物、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长征等国家文化公园核心点位、国家级纪念馆、考古与文物库房等项目。 您建议的蛟塘镇红色文化园,未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不属于国家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不在国家文化公园规划范围,不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明确支持范畴,无法申报该渠道上级补助资金。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负面清单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专项债禁止类项目清单要求,本项目不满足收益平衡硬性要求:专项债项目必须具备稳定、可覆盖债券本息的经营性现金流收益。普通红色文化园以公益宣教功能为主,门票、研学等收入微薄,整体属于完全无收益公益类项目,列入专项债负面清单。

综上,从现行国家顶层政策、项目入库审核标准来看,该红色文化园项目暂不具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政策条件。

三、下一步建议

(一)对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建议项目单位主动对接文旅、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梳理红色文化保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行业专项资金申报渠道,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专项补助。

(二)统筹本级政府投资予以倾斜。在年度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编制中,项目单位申请将红色文化园公益性建设内容纳入备选清单,积极向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报,争取统筹本级财政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予以配套支持。

(三)跟踪政策动态及时对接申报。我委将持续跟踪国家、省发改委红色文旅投资政策调整,若后续拓宽支持范围、更新项目入库清单,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单位,全程做好政策解读、材料辅导、向上对接争取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红色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心与建言,后续我委将持续跟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力做好政策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保障,也恳请您持续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本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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