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7-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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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庐山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7-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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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协庐山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6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环资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用好用活环保政策 赋能庐山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构建“大环保”格局,赋能美丽庐山建设

(一)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分管市领导定期一线督导;市人大每年听取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市政协开展鄱阳湖水生态保护等提案专题调研;市纪委监委将“山水悠美”纳入“庐山天下悠”政治监督重点,有效地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持续、深入推进。出台实施《庐山市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三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庐山市生态环境领域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庐山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构建市级统筹、部门联动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凝聚攻坚合力。

(二)体制机制优化健全。优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主任”,下设10个专业委员会,充实成员单位至42个,出台《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环委会,不定期召开专委会,研判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重大问题,建立权责清晰、多方参与、系统完整的治理架构和调度、督办、约谈、考核全链条管理体系。创新构建水域综合治理部门联动体系,开展水域岸线综合执法“水岸共治”,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有力守护“一湖清水”。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受理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起,共计罚款520.29万元,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严格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刑衔接、司法联动、线索筛选和修复监督全过程,“十四五”启动并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8件,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6万元,有力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案件办结数、覆盖率在九江市前列,并在城管、住建、自然资源、港口航运等领域实现“零”的突破。

(三)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充分发挥环委办、整改办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出台《“山水悠美”生态环境保护联合监督机制》《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切实破解在景区、畜禽养殖及农村污水等特定区域、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权责不清、职责交叉、合力不足等模糊问题,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全力构建分工负责、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从环境质量改善、环境网格化监管、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评判各地各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成效,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二、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激活生态价值“引擎”

立足生态优势、资源禀赋和人文底蕴,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及长效机制,构建了“从山顶到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两山”转化格局,走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做实唱响“庐山天下悠”品牌,打造名山可持续发展典范。充分发挥“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庐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庐山市”体制机制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保护,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5.2%。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等“美丽经济”,将“沉睡”资产转化为生态文旅资源,推动庐山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2025年全市接待游客2186.7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87.47亿元,同比增长25.9%,连续七年跻身全国县域旅游竞争力百强县,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效益显著,让当地老百姓端好了“生态碗”,吃上了“旅游饭”,如开民宿、办农家乐、卖土特产、到景区就业创业等,景区现有餐饮服务业经营主体370余家、住宿服务业经营主体400余家,直接带动约上万人就业,间接带动全市旅游服务业就业人数约10万人,实现人均年收入从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

(二)全力守护鄱阳湖“一湖清水”,打造滨湖人水和谐“生态廊道”。深入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与“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构建水域综合治理新体系,成立庐山市水域平安治理联勤联动执法中心,实现水域岸线综合执法“水岸共治”。持续加强候鸟、湿地、水生生物等保护,每年来此越冬的候鸟达150多种、10万余只,实现“人退鸟进”,还空间于候鸟。健全禁捕退捕长效机制,推动1985位渔民实现转产就业。创新发展滨湖区域生态旅游模式,打造最美渔村、湿地候鸟小镇等生态品牌,在守护鄱阳湖“一湖清水”中实现“两山”转化。

(三)探索“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注入绿色发展动能。实施东牯岭矿区开采区、加工区生态修复,投资3亿元建设的庐山花语世界生态文旅项目,变废弃加工区为“网红打卡地”,实现“十里长廊、尘土飞扬”转变为“十里画廊、秀美风光”,带动周边民宿、餐饮、酒馆、茶舍、滑翔伞、乐活基地等新业态69家,全年第三产业销售额突破2500万元。秀峰村大力发展美丽乡村、民宿经济等,打造景村融合发展的“和美村居”,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205个,联动14个品类的农作物产销,村集体经济走出了一条“V”型复苏转型之路,全年接待游客30余万人。聚焦“庐山云雾茶”地域特色品牌,推动茶文旅融合发展,带动全市3万余茶农从事茶叶种植、加工、经营及其相关产业,庐山云雾茶连续七年入选国家地理标志百强榜。深入挖掘中医杏林精神中的生态文化智慧,因地制宜打造庐康中药谷等融合林下经济、生态种植、绿色康养、研学旅游的大健康产业园,带动农户累计增收超过200万元,每年为5个行政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50余万元,推动人文传承、中医药文旅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

(四)厚植绿色生态底色,示范引领效应持续彰显。庐山市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省级生态县(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首创即成,2025年庐山市作为重点体现农村生态功能的涉农县入选第一批江西省美丽乡村先行区,连摘4块绿色生态“金字招牌”。7个乡镇入选省级生态乡镇;22个行政村获评“九江市市级生态村”;累计创成8个“无废细胞”;3个典型案例入选全省“美丽细胞”建设优秀案例。“庐山杏林”生态文化故事入选生态环境部《传统生态文化故事集》。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提高公众对“两山”理念的认知度和参与度。2025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达97.14%,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三、用好用活环保政策,助力经济发展增速

(一)执法监管不断优化。严格落实涉企“安静生产期”和“入企扫码”制度,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推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对同一行业“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涉企检查频次。坚持“非必要,免打扰”,严格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完善分类监管企业名单B类44家、C类5家,对B类“适度监管”、C类“重点盯防”,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2家,确保对诚信守法者做到“无事不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举措,全年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件,指导1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二)审批服务提质增效。针对全市重点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优先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办理、豁免管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方式,做到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促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与发改、工信、商务、工业园区等部门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对拟落户企业第一时间介入服务,主动进行环保政策解读和关键问题指导。健全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收集、整理、建库等方式,免费共享园区监测数据成果,降低企业资金和时间成本。目前共有25家入园企业享受环评监测数据共享红利,节约监测费用约15万元。

(三)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以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落实资金1400万元,配齐18项标准化执法设备、4项特色化装备,新增各类监测设备35台(套),覆盖执法、监测网络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多个领域,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庐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成功取得CMA资质证书,获得79项污染因子指标监测能力,走航车、无人机、在线平台、视频监控等各类智慧监管手段得到常态化运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数智支撑。在2025年九江市“天工杯”生态环境执法职业技能竞赛中,我局一名执法队员荣获“无人机巡查”专项竞赛二等奖。

(四)民生项目稳步推进。积极争取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获批中央预算内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47亿元,实施蓼花池、龙溪湖生态治理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9个美丽河湖建设项目,蓼花池水质从劣V类提升至IV类,同步印发《蓼花池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后续运维管护工作方案》,保障河湖生态、岸线植被、生态设施等长效稳定运行。累计争取中央农村环境资金3183.2万元,统筹各级资金近2.6亿元,建成32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点,其中深度处理设施98个,简易处理设施225个,三格式卫生厕所3.9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95.65%。针对村庄布局差异,探索形成三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其中,我市“联户三格式化粪池+小型人工湿地”改厕模式入选江西五套《农问》栏目,成为典型示范;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做法登上央视新闻栏目,被赞走出了一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乡村治水新路径。同时,出台《庐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市财政按每个自然村3000元/年标准将运维经费纳入预算,保障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晒太阳”。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6年6月30日

签发领导:查瑞东

联系人及电话:熊书涵13479249095

抄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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