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对政协庐山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庐山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万菊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流泗港天然浴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心系城市发展、关注民生需求,立足我市山水城市发展定位,围绕流泗港水系盘活利用、完善市民休闲配套积极建言献策,相关建议为城区滨水空间治理提供了有益参考。经结合水利防洪、生态保护、公共卫生安全、财政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综合研判,该区域现阶段暂不具备建设天然浴场的实施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一、水质难以稳定达标,存在健康安全风险。流泗港属城区内港水系,沿线承接城市雨水径流与地表面源污染,水体流动性弱、自净能力不足。即使实施截污治理,汛期降雨后水质仍易出现波动,无法长期稳定达到天然浴场的水质卫生标准,市民涉水游玩存在健康安全隐患。
二、地形条件先天不符,且影响防洪与城市风貌。流泗港两岸均为加高防洪堤坝,岸坡陡峭,无天然平缓滩涂与沙滩场地,不具备天然浴场的建设基础;若强行改造岸线,需破除现有防洪堤防,不仅会削弱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也会破坏现有东篱、西湖公园的整体景观风貌。
三、建设运维投入较大,财政保障压力较重。打造开放式天然浴场需开展岸线改造、人工铺沙、水质循环净化、救生安保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前期工程投资规模较大;且日常运营需配备专业救生、运维队伍,持续开展水质监测与环境维护,长期运营成本高,财政投入压力较大,综合效益与投入不相匹配。
四、项目位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不符合法定建设准入要求。流泗港地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内,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规定,该区域严格限制开发类、经营性游乐项目建设,天然浴场属于经营性涉水游乐项目,大规模岸线改造、集中人群涉水活动极易破坏区域生态功能,无法通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批,项目不具备合规落地的政策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本次提案中的合理思路,结合区域防洪、生态、安全等各项约束条件,统筹研究流泗港水系后续优化提升的可行路径。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民生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期待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6年6月25日
签发领导:熊柏青
联系人及电话:卢方卿 15155933020
抄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