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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新闻发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6-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49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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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日期: 2020-06-0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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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2020年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融媒体中心召开。市政府副市长邹金才出席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张学孝副部长主持,市广播电视台、市政府网、庐山微视微信公众号、庐山发布微信微博公众号、大美庐山手机客户端、庐山手机报等媒体单位、媒体平台代表和庐山生态环境局全体班子成员参加。




邹金才首先就我市2020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作了介绍。今年1-5月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持续加大:PM2.5浓度均值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43天,优良率达94.1%,PM2.5平均浓度在九江市排第三,全省排第56;鄱阳湖国考星子断面水质1月、3月和5月为Ⅲ类,2月和4月为Ⅳ类,均达到国家对我市鄱阳湖考核水质目标要求,省控县界沙湖山断面1-5月水质均在Ⅲ类及以上,优良比例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邹金才随后从四个方面对我市2020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发布。

一、完善机制基础,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各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整充实成员单位达到41个。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先后多次召开环委会、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调度制度》《庐山市开展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现场办公,暗访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常态,全市上下形成了职责明晰、任务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成各项指标,助力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扎实开展重点工业废气治理项目整治。完成了5家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其他行业废气治理项目完成8家,完成率为85%。二是大力推进全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完成了年度计划淘汰燃煤锅炉2台的任务。三是加大对各类废气污染源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涉气违法行为11起。四是印发《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加大野外焚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执法。

打好碧水攻坚战。一是开展鄱阳湖蚌湖断面水质改善整治。制定六大项20条整改事项,明确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环委会调度推进,确保年底前全面消灭劣Ⅴ类和Ⅴ类水。二是完成了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我市共有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编制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技术报告,并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三是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对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加密检测频率,确保水质达标。四是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排查,共排查出62个入湖排口,其中地表径流排口46个、生活污水排口6个、工业废水排口3个、工业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口1个、生活污水与雨水混合排口3个、雨水排口3个。建立了排污口名录,需整改规范的入河排口13个,目前已完成整改7个。

打好净土防御战。一是利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实,共核查地块7个,未发现我市有疑似污染地块。二是全面排查涉危废企业16家,对危废暂存间设置和台账不规范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公布县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强化日常监管,做好“三防”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三是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危废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整治38家,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危废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面完成了重点企业用地调查和土壤环境详查工作,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重点地块详查开展情况走在九江市前列。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有疑似污染地块。

三、精准聚焦发力,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2015年以来中央、省、九江市环保督察反馈我市八大类生态环保督察问题一共91个,完成82个,完成率90.1%,其中信访件21个,完成19个,2个未完成的为重复信访件,信访办结率90.4%。未完成整改的9个问题(含2个信访件),实质上是3个问题,分别是矿山复绿,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小水电无序开发问题,这些问题年底前全部要整改到位,对此,市环委会制定《重点环境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市领导带领责任单位包案,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问题整改。

四、提升三项能力,服务生态文明绿色发展

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投入2.6亿元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4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1个,白鹿镇、华林镇等8个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即将开始建设。实施紫阳路、柳絮路、冰玉路、庐阳路市政雨污水管网约6.2公里,完成冰玉路、紫阳路CCTV检测及管道清淤2.7公里。矿山生态修复上投入资金3930万元、“散乱污”环境修复投入资金7682.93万元,中小河流整治投入资金5400万元,打造鄱阳湖最美岸线投入资金3.8亿元。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1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2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即将投运10个;已经完成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建成完善市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地表水系网格监测体系,设置“三级”监测点位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控情况调查设置监测点位19个;环境监测站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现有仪器设备90余台(套),监测项目涵盖大气、水、噪声三大类共23个小项目,为生态环境监管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一是强化措施优化服务工作。认真执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采取差异化生态环境监管措施并实行动态调整。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二是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生态环境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制度,通过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发出检察建议书、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手段有力提高环保执法震慑力。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去年以来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29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犯罪案件1件,停产整改企业78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03份,对26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收缴罚款132.5万元。四是积极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去年以来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案件121件,已全部办结。及时解决了社会关注度高、投诉相对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全市没有发生因环保问题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五、紧盯目标攻坚,决战决胜终期任务考核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大考之年。今年,将迎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也将迎来终期考核,我们必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紧扣主要目标任务。环境空气质量方面:PM2.5年均浓度确保稳定保持在3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地表水断面(国考、省控、县界)水质优良率较2019年有明显改善,消灭V类及劣V类水断面,力争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九江市考核标准;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坚决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土壤污染普查和防治,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控,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确保全市范围内无重金属污染地块。

全面完成环保问题整改。对中央、省、九江市环保督察反馈我市八大类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销号。

突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深入推进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各施工企业按“六个100%”标准施工,力争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深入推进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深入推进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确保达标排放整改基本到位;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现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专项行动,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遏制;深入推进城市烟花鞭炮禁放专项行动,确保城市建成区落实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确保完成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面推进问题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专项行动,确保国考、省控、县界断面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深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县城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5%左右,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力争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档案,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深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深入推进农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目标;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确保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化处理处置。坚决打好自然生态保护攻坚战。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整治专项行动,确保“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等专项行动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深入推进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矿山得到有效治理;深入推进湿地保护专项行动,确保乱占湿地、破坏湿地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鱼”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确保得到有效整治。坚决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确保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以及集企业污染源监控、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深入推进工业园区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园区长效管理和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确保各类工业企业基本实现全面达标排放;深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确保行业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深入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禁养区网箱养殖到位,打击湖泊水库投放肥养殖;深入推进农药化肥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专项行动,确保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农户改厕率达到90%以上。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推进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巩固非法码头整治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全力打造鄱阳湖最美岸线。坚决打好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鄱阳湖庐山市段水质下降趋势得到遏制,并向好的方面转化。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体系,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低碳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推行生活方式低碳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积极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






庐山生态环境局局长查瑞东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1

Q:

今年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着力点在哪?


A:

您提的这个问题很重要,也是我们正在全力以赴做的工作。大家知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三大战役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出台了《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实施方案》《2020年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牵头责任单位,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推进。

重点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企业减量排放,完成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聚焦PM2.5空气质量指标,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扎实做好“四尘三烟三气”治理管控,力争到年底环境空气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4微克/立方米以下,稳定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环境保护是生态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们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推进碧水攻坚计划,开展生活污水及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港口码头污染、水域采砂专项整治,力争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三是推进鄱阳湖蚌湖断面水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消灭劣Ⅴ类和Ⅴ类水,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水质目标考核要求。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管控措施,严把项目准入关、环评关、质量关,杜绝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落户,走绿色发展道路。推动花岗石、青石等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坚决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土壤污染普查和防治,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确保全市范围内无重金属污染地块。






2

Q:
我市在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A:

感谢记者同志的提问。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围绕农村饮用水源地“划、立、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我市共有白鹿镇玉京村姜家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沙湖山管理处饮用水水源地、海会镇三叠泉宾馆上游饮用水源地等3个“千吨万人”以上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均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正在报请九江市政府批复。二是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目前、三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已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设立了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完成了隔离设施建设。三是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清理保护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和设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垂钓或者其他污染饮用水水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


Q:

刚才在您的通报里多次提到环委会,我市环委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生态环境局在环委会承担什么角色?


A: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全局性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高位推动,需各地、各部门协同配合、合力共为。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十分必要,其主要职能是加强综合协调,负责研究解决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决策和领导,是一个具有制度化、常态化的机构。2019年3月我市成立了书记市长为“双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和其他副市长为副主任, 41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委会,并成立十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环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筹,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重点解决了三方面问题:一是工作衔接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以环委会为抓手,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通过环委会这样一个平台来理顺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承担日常工作,以环委办的名义,对于一些跨地区跨部门的问题,可以协调推动解决。二是“党政同责”的问题。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独立成章。这充分反映了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政治态度,进一步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在党和国家发展事业中的政治地位,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各级地方党委领导带头抓,相关部门协力管,上下齐心做,从而把“党政同责”落到实处。三是“一岗双责”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不是生态环境部门一家之责,各地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要对本地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都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管好环保,将“小环保”真正转变为“大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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