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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新闻发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6-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0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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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贯彻落实《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18-06-1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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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庐山市市政府新闻办就贯彻落实《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城管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回答媒体提出的相关问题。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市政府网、庐山发布等新闻媒体和尚庐山、微庐山等新媒体平台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就庐山市关于《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方案进行了介绍。
      《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是九江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第一部涉及面比较广,需要全市各县(市、区)共同遵守执行的地方性法规。经我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7月1日起在庐山市正式施行,具体城市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九绕高速、金锭山、鄱阳湖一线;西至秀峰景区;南至鄱阳湖南大道;北至海会镇南头桥。
      《条例》对居民生活垃圾管理,企业生产、运输中的污染物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就违反管理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标准。该《条例》的施行对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旅游城市创建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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