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000014349/2025-05033 | 
| 庐山市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5年)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依据名称 | 公开时限 | 公开对象 | 公开渠道 | 责任科室 | 
| 1 | 政策文件 | 公开国家和地方层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党政办公室 | 
| 2 | 领导信息 | 政府领导信息,包括姓名、现任职务、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领导分工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党政办公室 | 
| 3 | 机构职能 | 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机构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党政办公室 | 
| 4 | 规划计划 |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公告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3.在镇、乡和村庄的公共场所设置展示牌,公示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 【3】《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年修订)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党政办公室 | 
| 5 | 民生资金 | 公开“个人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实施使用情况,以及民生资金有关政策文件、权力流程图和指标分配文。 | 【1】《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市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九民生监办字〔2020〕1号) 【2】关于印发《九江市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九民生监办字〔2020〕4号) | 有变动及时更新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 6 |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本乡镇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 【4】《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 7 | 村(社区)简介 | 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1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党政办公室 | 
| 8 | 重点领域 | 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 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 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4.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 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党政办公室 | 
| 9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其要求)、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党政办公室 | 
| 10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每年1月31日前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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