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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6203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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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府办发〔2024〕17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市2024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庐山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九江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管,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积极深化主动公开,提高政策发布解读实效,有力回应群众关切,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全力做实唱响“庐山天下悠”品牌,奋力描绘中国式现代化庐山画卷贡献力量。根据中央、省、九江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信息公开。紧密围绕“重塑庐山旅游新辉煌、谱写赶超发展新篇章”目标,聚力推动“改革攻坚、强产兴城、融合发展、实干富民”重大部署,及时依法公开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进展信息。实时发布做实唱响“庐山天下悠”品牌、构建全域旅游格局、建设“四融一共”和美乡村等有关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制造业发展“3210”攻坚行动、“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幸福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处)〕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打造政策解读“新维度”,做好服务大厅、线上网站双维度惠企政策宣传,让企业“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措施、中小企业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营商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工业园〕

(三)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积极做好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公开审计机关公告或者披露问题等整改结果。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公开,动态更新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和执收部门。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处)〕

(四)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深化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等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的信息公开。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卫生相关监督检查信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年度检查计划和抽检结果。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加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整社区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情况。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体育赛事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局)文旅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控股集团、润泉供水公司、市供电公司、港华燃气公司〕

二、围绕行政决策,优化政策解读

(五)严格规范决策程序。鼓励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政策制定之前要广泛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并将公众反馈情况有效体现到政策制定中。县、乡两级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充分听取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处)〕

(六)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坚持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重大政策解读率达到100%。解读材料要聚焦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不得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原文。通过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重大政策出台后,有关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应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讲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七)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联动和落实结果评价。围绕市政府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宣讲等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组织各地各部门按要求报送《江西·政能亮》和九江市“五公开”优秀案例选题。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八)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一事一审”“三审三校三把关”制度,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做好行政文件的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尤其是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在起草说明中注明文件公开属性的意见和理由。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握好对行政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防范泄密和汇聚风险。2024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晰、内容全面、便于获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三、推进两化建设,规范公开回应

(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温泉镇作为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乡镇,要强化建设成果运用,继续走前列作表率。海会镇要围绕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扎实推进申报创建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乡镇。各地各单位要持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信息,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打造更多有亮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精品,推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影响力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不断增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十)持续完善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将6月作为全市政府系统“机关开放月”,邀请企业、群众走进政府机构,深度体验政府工作,促进政民互动。充分运用《问政江西》《问政九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上留言板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强化结果分析运用,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十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依申请办理有法有度。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实现登记、审核、流转、答复、归档等环节同步管理,把控好办理关键时间节点,确保流程清晰、可查可控,杜绝漏件超期等情况发生。坚持用心用情、柔性答复,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全面准确了解信息需求,强化咨询引导服务,有效防范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对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十二)健全政务舆情会商处置和回应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健全政务舆情监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公开涉及重要改革举措、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第一时间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准确信息,有效回应关切。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台账,推动出台具体举措,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在市政府各部门间探索建立舆情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四、完善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十三)强化线上平台管理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强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及时准确推送重大政策和权威信息。规范设置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鼓励各地各单位上榜全省优秀政务新媒体榜单。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和季度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更新栏目内容,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平台安全平稳运行。开展数字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网站账户、新媒体账户的管理,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进行清理优化,确属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十四)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管理。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不断创新信息查询、政策辅导、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演示和意见征集等公开透明运行新模式、新场景,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依托市政务服务大厅,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信息查阅、政府信息申请、政务自助办理、互动展示功能,增加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服务。温泉镇、海会镇要发挥模范作用,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在乡镇完成多批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坚持统一标识、统一设备、统一资料、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建设标准,规范专区建设内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五、强化监督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压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分管同志和具体工作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素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十六)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优化考评指标体系,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注重平时考核,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实行“一次提醒、两次通报、三次追责”的公开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整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十七)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制定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目录,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跟踪推进,采取网上检查、实地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实行常态化督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类别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信息公开。

紧密围绕“重塑庐山旅游新辉煌、谱写赶超发展新篇章”目标,聚力推动“改革攻坚、强产兴城、融合发展、实干富民”重大部署,及时依法公开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进展信息。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并持续更新

2

实时发布做实唱响“庐山天下悠”品牌、构建全域旅游格局、建设“四融一共”和美乡村等有关政策措施。

市(局)文旅委、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并持续更新

3

及时公开制造业发展“3210”攻坚行动、“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幸福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局)文旅委、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2024年12月并持续更新

4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024年12月并持续更新

5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打造政策解读“新维度”,做好服务大厅、线上网站双维度惠企政策宣传,让企业“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营商办)

2024年12月并持续更新

6

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措施、中小企业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营商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工业园

2024年12月并持续更新

7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并持续更新

8

依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市发改委(营商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并持续更新

9

(三)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

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

10

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公开审计机关公告或者披露问题等整改结果。

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

11

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公开,动态更新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和执收部门。

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并持续更新

12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

13

(四)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深化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局)文旅委

2024年12月并持续更新

14

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等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的信息公开。

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

15

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

市教体局

2024年12月

16

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卫生相关监督检查信息。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2024年12月

17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年度检查计划和抽检结果。

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

18

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

19

加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整社区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市住建局

2024年12月

20

及时公开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情况。

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文旅控股集团

2024年12月

21

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市教体局、市卫健委、润泉供水公司、市供电公司、港华燃气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

22

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体育赛事信息公开。

市(局)文旅委、市教体局

2024年12月

23

二、围绕行政决策,优化政策解读

(五)严格规范决策程序。

鼓励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政策制定之前要广泛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并将公众反馈情况有效体现到政策制定中。县、乡两级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充分听取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4

(六)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

坚持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重大政策解读率达到100%。解读材料要聚焦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不得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原文。通过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重大政策出台后,有关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应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讲解读。

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5

(七)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联动和落实结果评价。

围绕市政府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宣讲等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组织各地各部门按要求报送《江西·政能亮》和九江市“五公开”优秀案例选题。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

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6

(八)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一事一审”“三审三校三把关”制度,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做好行政文件的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尤其是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在起草说明中注明文件公开属性的意见和理由。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握好对行政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防范泄密和汇聚风险。2024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晰、内容全面、便于获取。

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7

三、推进两化建设,规范公开回应

(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温泉镇作为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乡镇,要强化建设成果运用,继续走前列作表率。海会镇要围绕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扎实推进申报创建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乡镇。

温泉镇、海会镇

2024年9月并长期坚持

28

各地各单位要持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信息,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打造更多有亮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精品,推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影响力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不断增强。

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9

(十)持续完善政民互动渠道建设。

将6月作为全市政府系统“机关开放月”,邀请企业、群众走进政府机构,深度体验政府工作,促进政民互动。充分运用《问政江西》《问政九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上留言板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强化结果分析运用,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能力提升。

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6月并长期坚持

30

(十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依申请办理有法有度。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实现登记、审核、流转、答复、归档等环节同步管理,把控好办理关键时间节点,确保流程清晰、可查可控,杜绝漏件超期等情况发生。坚持用心用情、柔性答复,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全面准确了解信息需求,强化咨询引导服务,有效防范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对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

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31

(十二)健全政务舆情会商处置和回应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健全政务舆情监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公开涉及重要改革举措、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第一时间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准确信息,有效回应关切。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台账,推动出台具体举措,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在市政府各部门间探索建立舆情信息共享机制。

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32

四、完善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十三)强化线上平台管理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建强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及时准确推送重大政策和权威信息。规范设置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鼓励各地各单位上榜全省优秀政务新媒体榜单。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和季度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更新栏目内容,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平台安全平稳运行。开展数字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网站账户、新媒体账户的管理,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进行清理优化,确属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

市政府办、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33

(十四)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管理。

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不断创新信息查询、政策辅导、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演示和意见征集等公开透明运行新模式、新场景,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依托市政务服务大厅,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信息查阅、政府信息申请、政务自助办理、互动展示功能,增加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服务。温泉镇、海会镇要发挥模范作用,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在乡镇完成多批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坚持统一标识、统一设备、统一资料、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建设标准,规范专区建设内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34

五、强化监督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压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分管同志和具体工作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素养。

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

35

(十六)强化监督考核。

进一步优化考评指标体系,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注重平时考核,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实行“一次提醒、两次通报、三次追责”的公开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整改。

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

36

(十七)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制定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目录,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跟踪推进,采取网上检查、实地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实行常态化督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市政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处)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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