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提供引进项目信息奖励申报指南
提供引进项目信息奖励申报指南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本指南适用于申报。
2、主体
市商务局
3、设定依据
《中共庐山市委 庐山市人民政府庐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庐发〔2020〕3号),第三部分主要措施第(三)点:加强奖励扶持的相关论述
4、申报条件或标准
2020年当年引进项目的信息提供人,根据项目固投规模按如下档次给予资金奖励:固投5000万—1亿元(含前数不含后数,下同)的奖1万元;1—2亿元的奖2万元;2—5亿元的奖3万元;5—10亿元的奖5万元;10—20亿元的奖8万元;20—50亿元的奖10万元,50亿元以上的奖励“一事一议”。原则上奖励申报期限自开工之日计算起不超过三年,实行一次性申报、一次性奖励(对“当年签约、当年开工”项目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先期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照实际固投规模对应奖励标准,奖金额度按项目固投(开工建设后实际到位的固定资产投资)计算,其中购买土地资金要剔除政府供地成本部分,房地产项目部分固定资产投资不计算在内。市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负责联合审核。
(注:扶持期限以庐山市相关执行文件为准)
5、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由市商务局进行初审——市商务局组织市财政局、审计局进行联合审核——审定结果
6、申报材料
6.1、申请表
6.2、引进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
6.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4、项目建设固投发票
7、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核的适当延长)
8、收费标准:无
9、联系方式
9.1、咨询电话:0792-2666620(商务局)
9.2、投诉电话:0792-8259110(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9.3、办理地址:庐山市南康镇南康大道庐山市商务局
附件:庐山市引进项目信息提供人奖励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