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11:27   作者:商务局     来源:商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由庐山市商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山市南康镇紫阳南路45号,电话:0792-2666620)。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庐山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投资庐山”主动发布工作信息,并按照规定将工作信息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等内容,经审核后公开发布。2023 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主要内容包 括法定公开的商务动态、机构信息、投资政策、电子商务、通知公告、经济运行情况、重点领域等;其中商务动态 74条、通知公告 10条;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发布《庐山市2023年开放型经济工作实施意见》《庐山市幸福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等重要文件.

2.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按照《庐山市商务局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庐山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平台信息管理,始终明确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有序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4.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一是不断完善升级网站首页布局和栏目设置,网站总体架构、栏目和页面链接得以进一步优化;二是门户网站商务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内容做到更新及时,并同步向“商务九江”微信公众号报送重大商务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经常性开展网站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在信息办指导下,对所有错链死链进行清理,并及时规范相关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虽然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量较少,还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梳理,对于公开内容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信息报送质量还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

(二)下一步打算: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巩固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便民惠民。同时,严格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做好公开事项的审核把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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