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11 15:30   作者:商务局     来源:商务局      字体:[ ]

庐山市商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庐山市商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商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商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商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庐山市三定方案庐办字〔2019〕23号《庐山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规定,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九江市委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 利用外资、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起草相关的地方性管理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拟订国内外贸 易、招商引资发展战略,编制和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引进内资、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以及相关统计、考核和奖惩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与服务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协调、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

(四) 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 建立,负责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组织实施 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工作,负责管理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

(五) 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 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六)负责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 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境内外重大招商活 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为来庐山市投资者及在庐山市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产业招商研究;负责专业招商队伍建设、管理、考核。

(八)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驻庐山市商会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推进本市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负责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商品流通、餐饮 服务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 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十三)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 规范商业领域市场运行、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 动商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业、 旧货、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汽车等行业进行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商贸流通与外地经济合作,负责市内、本市外 出、外地来庐山市举办的大型商贸流通展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规范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

(十六)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和行业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十七)负责研究拟定我市会展业发展的行业规划、政策、 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会展活动的调研论证、项目审核、 资质审验、监督管理及统计分析汇总工作;负责全市性会展业的 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大型会展 活动(包括会议、展览、节庆等)的调研论证、评估审核、协调 管理工作;负责会展行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

(十八)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 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大型商场、大 型市场、成品油流通、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九)负责监督归口管理的市国有商业资产的运营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庐山市商务局内设 2个,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政务服务股)

编制人数小计23,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小计4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行政在职人数7人。离休人数小计1,退休人数小计23,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商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庐山市商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庐山市商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0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2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0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21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往年列入政府预算的政府消费券项目、商贸企业申规入统项目、委托招商项目、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续租项目等项目2025年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商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0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21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往年列入政府预算的政府消费券项目、商贸企业申规入统项目、委托招商项目、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续租项目等项目2025年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73万元。项目支出97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5.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4.5万元,对企业补助632.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7.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85万元;对企业补助632.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3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庐山市商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0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21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往年列入政府预算的政府消费券项目、商贸企业申规入统项目、委托招商项目、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续租项目等项目2025年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7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60.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73万元。项目支出97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5.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4.5万元,对企业补助632.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庐山市商务局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6.4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9万元,增长5.47%。增长变化原因为2025年公务员车补统一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2024年统一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3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2.98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10.55万元、福利费1.67万元其他交通费14.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特定项目情况说明

1、招商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招商工作经费项目根据庐山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主要用于商务局招商引资有关工作,包括接待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等,保障本单位招商引资日常工作及全市招商引资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根据政府批复文件

3)实施主体:商务局

4)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商务局负责牵头实施,出台有关全市开放型经济实施方案,组织年终考核,负责与上级部门沟通,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2、商务局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商务局工作经费项目是根据商务局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在公用经费保障不足的情况下,安排给商务局机关的运转经费,主要补充食堂开支、工会会员经费、办公费、劳务费等

2)立项依据:根据政府批复文件

3)实施主体:商务局

4)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商务局负责牵头实施,保障职工食堂开支、工会会员开支、临时工开支、办公经费、差旅费、委托第三方业务费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0.5万元

3、招商工作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方案安排,庐山市组建专业招商队伍外出招商,每个队伍保障年度工作经费30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政府批复文件

3)实施主体:商务局

4)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商务局负责牵头实施,负责对招商队伍的组建、管理、考核等。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20万元

4、商贸企业申规成功奖励

1)项目概述:根据庐办字【2024】24号《关于激发文旅市场内生发展动力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支持规上、限上企业发展,对符合新增入库规上服务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2)立项依据:根据政府批复文件

3)实施主体:商务局

4)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商务局负责牵头实施,负责对2024年符合奖励标准的企业进行兑现奖励,根据统计局提供的在库数据,经测算,预计需432.9万元。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32.9万元

5、政府消费券活动

1)项目概述:根据庐办通字【2024】34号《2024年庐山以旧换新、活动兴城、利企惠民促进社会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政府进一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以开展政府消费券活动,积极促进商贸领域消费活动,拟在重要节日期间分批投放。

2)立项依据:根据政府批复文件

3)实施主体:商务局

4)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商务局负责牵头实施,负责继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以及政府消费券活动,对符合补贴政策的商户兑现补贴。

6、公共服务中心续租

1)项目概述:庐山市政府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租赁期满后,经报市政府同意,对该场地进行续租。

2)立项依据:根据政府批复文件

3)实施主体:商务局

4)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商务局负责牵头实施,负责继续对庐山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续租。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84万元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庐山市商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9.7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_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59.76万元,比上年减0.2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年执行数安排本年度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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