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1-18 11:48   作者:商务局     来源:商务局      字体:[ ]


   

第一部分商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商务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商务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商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商务局是主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外贸、外经、外资、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引进内资、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相关统计、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外资、外贸、外经工作;负责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监督归口管理的市国有商业资产的运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市商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局本级内设商务局办公室、综合业务股,代管正科级市直事业单位交流合作中心未独立核算。商务局本级和交流合作中心共有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小计4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4人,行政在职数小计13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小计11离休人数小计1退休人数小计20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商务局2023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商务局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商务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58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8万元。

增减原因:根据财政统一安排,有关项目列入政府预算,不列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商务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58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8万元

增减原因:财政统一安排,有关项目列入政府预算,不列入年初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2万元,资本性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金额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6.3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60.3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6.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9万元;资本性支出0.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商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8万元

增减原因:财政统一安排,有关项目列入政府预算,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2万元,资本性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6.3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单位没有使用政府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7.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6万元,增长5.24%。

增减原因:部门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统计如下:办公费0.9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1.57万元,邮电费2.4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2.79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商务局本级政府采购总额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商务局本级项目情况说明

1、商务局2023年招商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根据庐商务字【202224号,围绕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以及日常招商引资管理工作事务。

2)立项依据:庐商务字【202224号文件

3)实施主体:商务局

4)实施方案:保障本市招商引资等工作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至2023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2、商务局2023委托招商业务费

1)项目概述:根据庐商务字【202228号,围绕完成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委托专业第三方业务机构进行招商,提高招商引资质量

2)立项依据:庐商务字【202228号文件

3)实施主体:商务局

4)实施方案:签订委托招商合同,根据双方协商一致,

       保障提供高质量的招商引资项目。

5)实施周期:至2023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庐山市商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

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4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商务局】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xls

【商务局】庐山市市直部门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表【单位】.xls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商务局-委托招商业务费).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商务局-招商工作经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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