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庐山市“比招引看落地”考评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31 17:52   作者:商务局     来源:商务局      字体:[ ]

引导和激励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抓项目、务实重行谋发展,科学评价比招引看落地根据《庐山2024年开放型经济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组团、小分队、市直部门(除纪检、政法信访部门以及国土、林业环保等要素保障部门外)

二、考评内容和计分方法

(一)乡镇组团(招商工作25%、项目引进25%、项目提速25%、引进内资25%

1.招商工作(100分)

1)外出招商(40分)(同一批次外出,按最高标准计分)

组团责任领导外出招商3分/次,团长外出招商2/次。招商组团同一批次外出到多地招商,以省为界线计分;多个招商组团联合同一批次外出招商分别计分

2)客商来市(30分)(同一批客商多次来市不重复计分)

组团邀请客商来市考察1.5分/次,由组团责任领导或市分管领导会见洽谈的2/次,由市主要领导会见洽谈的3分/

(3)信息报送(20分)

组团报送有价值的项目信息,每条计0.5报送拟请市主要领导走访的在谈项目信息,每1.5,报送信息经市主要领导实际走访,每条计3分

4)会议调度(10分)

组团责任领导主持召开招商引资相关调度会,每次计1分。

2.项目引进(100分)

组团完成目标任务的得60分完成部分任务的按完成比计分;引进1个2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满分,1个10亿元(含)以上项目80分,1个5亿元(含)以上项目得60分,1个亿元(含)以上项目得30分,1个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得20分,1个2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得10分以签订正式协议为准。

2)引进项目符合我市幸福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和数字经济产业的项目每个加10分。

3.项目提速(100分)

1)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开工得20分;

2)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限投产得20分;

3)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列入规上企业得10分。

4.引进内资(100分)    

组团每季度须引进内资项目1个以上全年至少引进亿元(含)以上内资项目2个亿元以下内资项目2个。其中:江西省认定5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每个计60分,亿元(含)以上项目每个计30分,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每个计20分,2000万元(含)以上项目每个计15分。

(二)招商小分队(招商工作30%、项目引进40%、项目提速30%)

1.招商工作(100分)

1)走访企业(20分)小分队驻点招商期间,走访重点企业每家计0.3分。

2)信息报送(20分)

小分队报送有价值的招商信息,每条计0.4分;小分队报送拟请市主要领导走访的在谈项目信息,每0.8分,项目信息经市主要领导实际走访,每1.5分。

3)客商来市(40分)(同一批客商多次来市不重复计分)

小分队邀请客商来市考察1分/次,由市分管领导会见洽谈的2/次由市主要领导会见洽谈的3/次

(4)召开投资推介会议(20分)

小分队召开招商推介会人数规模在40(含)人以上的,每次计10分;人数规模在20(含)-40人的每次8分;人数规模在20人以下的每次6分。

2.项目引进(100分)

小分队完成目标任务的得60分,完成部分任务的按完成比计分;引进1个1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满分,1个5亿元(含)以上项目得60分,1个亿元(含)以上项目得30分,1个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得20分,1个2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得10以签订正式协议为准。

3.项目提速(100分)

1)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开工得20分;

2)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限投产得20分;

3)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列入规上企业得10分。

(三)市直部门(除纪检、政法信访部门以及国土、林业环保等要素保障部门外,下同)(招商工作70%、加分项30%)

1.招商工作(100分)

1)信息报送(40分)市直部门报送有价值的招商信息每条10分。

2)来市考察(60分)(同一批客商多次来市不重复计分)

市直部门邀请客商来市考察12分/次,由市分管领导会见洽谈的15/次由市主要领导会见洽谈的25/次。

2.加分项(100分)

1)外出招商(30分)

鼓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外出招商,外出招商5分/次同一批次到多地招商,以省为界线计分。

2)项目引进(30分)

市直部门引进1个1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满分,1个5亿元(含)以上项目得25分,1个亿元(含)以上项目得20分,1个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得10分,1个2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得5分以签订正式协议为准。

(3)项目提速(20分)

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开工得5分;

②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限投产得10分;

③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列入规上企业得5分。

4)引进内资(20分)

市直部门引进1江西省认定2000万元(含)以上的内资项目,20分。

、考评时限

考评时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说明

各乡镇组团/小分队/市直部门联络员须于每月26号前将1-5报送至市扩大开放办(市商务局)汇总,逾期未报的不计分。实行每月一考评一通报。

本办法由市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解释。



附件一

外出招商信息表

报送乡镇/小分队/部门

企业名称及地址

主营产品

时间

(年/月/日)

外出人员

企业对接人

招商进展

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建议









































附件二

来庐考察信息表

报送乡镇/小分队/部门

企业名称

主营产品

来庐时间

(年/月/日)

陪同人员

客商人员

洽谈进展

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建议









































附件三

洽谈项目信息表

报送乡镇/小分队/部门

企业名称及地址

客商人员

拟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规模及内容

洽谈进展

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建议









































附件四

拟请市主要领导走访项目情况表

序号

报送组团/小分队/部门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企业简介(公司性质、主营业务)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一/二/三产)

拟投资情况(项目内容)

拟落

户地

当前洽谈情况

需走访推动事项

项目推进阶段走访对象情况(企业负责人简介)

(洽谈推签约、签约推动工、动工推投产)




























































































附件五

签约项目推进信息表

报送乡镇/小分队/部门

项目名称及地址

投资金额

投资规模及内容

签约时间

开工时间

投产时间

列入规上企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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