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庐山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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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部门 |
权力事项 |
权力依据 |
工作职责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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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商务局 |
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4.《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5.《江西省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 6.《关于印发九江市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
1.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大型商场、大型超市、成品油流通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3.指导督促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
未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或配合性工作部署缺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