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2023年开放型经济工作考评办法
为更加科学评价2023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质量和效率,引进项目的同时,推进项目的建设,全面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招商组团、责任单位、小分队
二、考评方式
采取月通报、季调度、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月通报、季调度
1、各招商组团2023年以来项目引进情况
2、各招商组团2022年以来项目推进情况
3、各招商组团2022年以来项目服务情况
4、社消工作(各乡(镇、处)、温泉管委会)
(二)年终考评
1、招商组团:项目引进30%、项目推进40%、项目服务30%
2、责任单位:
(1)各乡(镇、处)、温泉管委会:项目引进20%、项目推进20%、项目服务20%、消费升级40%
(2)旅发委、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驻市单位:项目引进30%、项目推进40%、项目服务30%
3、招商小分队:项目引进100%
三、评分标准
(一)项目引进(各项均为100分,招商信息50%、签约项目50%)
1、招商信息(100分)
(1)外出招商(45分):市主要领导外出招商5分/次;招商组团责任领导外出招商3分/次;团长、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外出招商2分/次;其他人员外出招商1.5分/次。累计不超过45分。(按庐山市外出招商备案登记表进行统计)
(2)客商来市(20分):邀请客商来市考察0.5分/次;招商组团责任领导会见洽谈1.5分/次;市主要领导会见洽谈3分/次。累计不超过20分。
(3)洽谈项目(20分):按《庐山市洽谈项目周报表》统计,每个项目计0.5分。累计不超过20分。
(4)组团调度(15分):招商组团责任领导主持召开调度会,且各成员单位参与的,每次计1.5分;团长主持召开调度会,且各成员单位参与的,每次计1分。半年度累计不超过7.5分,全年累计不超过15分。
2、签约项目(100分)
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计满分,完成部分任务的按完成比计分,其中1个10亿元(含)以上项目计50分,1个亿元(含)以上项目计30分,1个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计15分,1个2000万元(含)以上项目计5分,框架协议不得分,符合我市幸福产业首位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和数字经济主导产业的项目每个加10分。
(二)项目推进
1、项目推进(60分)
(1)制定项目推进工作方案(5分)。2023年签约的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正式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形成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并制定项目推进作战图(含项目开工、推进进度、投资率、实物工作量、形象工程等,竣工、投产、升规等时间节点),报市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审核通过的,计2.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5分。
(2)项目开工(10分)。项目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的,单个项目计5分,推迟一个月开工计2.5分,推迟两个月开工不计分(重大投资或重点项目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进行现场认定)
(3)项目进资(20分)。当年新引进项目进资达总投资30%以上的计2.5分,50%以上的计5分,其中亿元以上项目进资达总投资额15%以上的计5分,30%以上的计10分;2022年引进项目在今年内进资超过总投资50%以上的计5分,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在今年内进资超过总投资50%以上的计10分,此项累计不超过20分。(按进资发票等佐证材料并进行现场认定)
(4)项目竣工(10分)。项目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竣工计5分,推迟一个月竣工计2.5分,推迟两个月竣工不计分(重大投资或重点项目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竣工时间每提前一个月加1分,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进行现场认定)
(5)项目投产运营(10分)。项目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九个月内投产计5分,推迟一个月投产计2.5分,推迟两个月投产不计分(重大投资或重点项目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投产时间每提前1个月加1分,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进行现场认定)
(6)升规入统(5分)。项目竣工投产一年后,实现升规入统的计3分,未实现升规入统的不得分,此项累计不超过5分。
2、引进内资(40分)
本年度九江市认定2亿元以上项目每个计10分,亿元以上项目每个计5分,5000万以上项目每个计2.5分,2000万以上项目每个计1.5分;江西省认定2亿元以上项目每个计15分,亿元以上项目每个计8分,5000万以上项目每个计4分,2000万以上项目每个计2分。(如同一项目同时被江西省和九江市认定,则以得分最高分计分,不重复计算)
- 项目服务
(1)组建服务专班(10分):2023年签约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成立项目服务专班(一把手任首席服务官)、建立推进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制定作战图、明确责任分工的,每项各得1分,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2)现场调度(10分):项目责任单位现场协调项目推进、解决实际问题的2分/次,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3)手续及事项办理(50分)
项目责任单位协助项目投资方在相关职能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登记、立项审批、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条件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选址及土地预审、建设用地划许可证办理、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招工用工、融资、水电气办理等手续及事项的,单个手续/事项得2.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50分。
(4)满意度调查(30分)
市扩大开放办每季度对项目投资方发放《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方满意度调查情况表》,重点就项目责任单位服务项目情况进行核查。
企业评价合格得2分、基本满意得3分、满意得4分、不满意倒扣2分,此项累计不超过30分。项目责任单位因服务不到位等原因被项目方投诉举报得到证实的,直接取消该项得分。(见附件1)。
(四)消费升级(100分)
1、目标完成(60分)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上)总量计10分,第1名为10分,依次递减0.5分;社会消费品零售(限上)增幅计40分,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2)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计10分,按常住人口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排名计分,第1名为10分,依次递减0.5分,减完为止。
2、培育商贸龙头企业(40分):完成当年新增入统限上商贸企业数量任务计30分,每增加超出目标任务数(减少)1户入统限上企业,加(扣)5分,加分不超过10分。
四、加分项
(一)当年新引进的“100·50·20”项目,每个分别加10分、8分、5分。
(二)当年新引进由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企、上市公司投资的签约落户项目每个加3分。
(三)当年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等在高新技术领域的优质签约落户项目,经市扩大开放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按照 1.2 的权重系数给予算分。
(四)提供省领导、九江市领导外出走访的企业每家加2分,庐山市主要领导外出走访的每家加1分。
(五)在省、九江市重大平台现场签约的项目每个加1.5分;成果展示项目每个加1分;邀请客商参加省、九江市重大招商活动每次加0.5分。
(六)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加2分。
(七)①当年被江西省认定10亿元以上内资项目每个加2分,认定5亿元以上内资项目每个加1分;②当年被九江市认定10亿元以上内资项目每个加1.5分,认定5亿元以上内资项目每个加0.5分(与“100·50·20”项目不重复加分);以上累计不超过2分。(如同一项目同时被江西省和九江市认定,则以得分最高分计分,不重复计算)
(八)现汇进资达100万美元的每家计1分,现汇进资达300万美元以上的每家计2分,现汇进资达1000万美元以上的每家计3分;以上累计不超过7分。
(九)①新引进外贸生产型实体企业或免抵退的贸易型企业每家加2分;②新引进外贸生产型实体企业且当年实现外贸出口达1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的每家加2分;出口达5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每家加2分;出口达1000万美元以上的每家加4分;以上累计不超过6分。
(十)积极配合或组织企业参加展会或省、市会议,每次分别加0.5分、0.3分,累计不超过1分。
(十一)①新引进对外投资企业每家加2分;②新引进对外投资企业当年实现对外投资每家加3分。
(十二)当年新引进正式签约落户并投产的20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 5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分别加5分、3分、2分。
(十三)积极做好市场流通会展(秩序)工作。主要是:组织“名优特”产品展销活动、全国性商品展销会;组织开展当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参加省、市组织的农产品对接活动。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十四)积极做好市场运行和商贸工作,主要是:组织企业参加赣菜、浔菜美食节活动及开展节庆商贸消费促进活动、申报省级夜间经济街区、对商贸企业申规入统工作(10家以上)给予大力支持及特别贡献的。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十五)积极做好物流电商发展工作,主要是:组织开展或参加电商助农、直播助农活动、举办“赣品网上行·网上寻(浔)品”主题网络对接促销活动、打造网络销售1000万元以上地方特色电商品牌、新培育1家省级以上电商示范园区、市级以上电商示范企业及提供网络零售超千万的电商企业。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十六)积极做好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主要有:打造好乡镇级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商店、打造高品质特色商业街区、完成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以上累计不超过20分。
五、考评时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六、结果运用
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组团项目引进、项目推进、项目服务三项情况分别进行排位,排位倒一的招商组团团长在公开媒体作表态发言,年终综合排位倒一且未完成任务的招商组团团长离岗招商,组团成员单位完成招商任务情况与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评先实行挂钩。
七、说明
(一)申报。各招商组团联络员须于每月26号前将《庐山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情况自评表》(详见附件2)、《庐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自评表》(详见附件3)、《庐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情况自评表》(详见附件4),附佐证材料报送至市扩大开放办(市商务局)汇总,逾期未报的不计分。
(二)核查。由市扩大开放办(市商务局)以日常工作统计和现场核查形式进行。
(三)认定。①招商组团外出同一批次到多地招商,以省为界线计分;多个招商组团联合同一批次外出招商分别计分。②签约项目认定需通过项目会商或项目决策。
(四)分享。共享项目按《庐山市拟签约项目初审表》中明确的比例计分。
本办法由市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解释。
附件1: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方满意度调查情况表
附件2:庐山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情况自评表
附件3:庐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自评表
附件4:庐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情况自评表
附件1:
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方满意度调查情况表
为充分了解我市招商责任单位对招引项目的全周期服务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招商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生效,庐山市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计本问卷。请您在认可的选项前打“√”,您的回答将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重要参考,非常感谢!
贵公司名称:
在庐投资项目:
项目推进过程中,招商责任单位是否有协助贵公司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是否协助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及注册登记?
①是 ②否
(2)是否协助在发改部门办理立项批复及可研评审?
①是 ②否
(3)是否协助办理节能审查?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8)是否协助办理安全条件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项目选址及土地预审?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林地报批或重要湿地占用审核?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交通安全审查?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证)?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工程招投标?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 是否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①是 ②否 ③不需要办理
4.项目建设期间,针对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用工、融资信贷、水电气办理等事项,责任单位是否积极主动予以协调推进并取得成效?
①是 ②否
具体服务事项:
5.请问贵公司对项目责任单位从项目签约、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开工建设到竣工交付等各环节的服务工作的评价是?
①满意 ②基本满意 ③合格 ④不满意
6.请问贵公司对项目责任单位从项目签约、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开工建设到竣工交付等各环节的服务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7.请问贵公司对庐山市招商引资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附件2:
庐山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情况自评表( 月)
一、招商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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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名称 |
招商信息(分) |
签约项目(分) |
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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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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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单位 |
招商信息( 分,50%) |
签约项目( 分,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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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 招商 |
客商来市 |
洽谈项目 |
会议调度 |
项目签约(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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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得分 |
次数 |
得分 |
个数 |
得分 |
次数 |
得分 |
项目 名称 |
签约 金额 |
正 式 (框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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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组团责任领导签字: 招商组团团长签字: 招商组团联络员签字:
附件3:
庐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自评表( 月)
一、招商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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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名称 |
项目推进(分) |
引进内资(分) |
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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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项目推进( 分) |
引进内资(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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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工作方案( 分) |
项目开工( 分) |
项目进资( 分) |
项目竣工( 分) |
项目投产( 分) |
项目升规入统( 分) |
项目名称 |
省认定金额 |
市认定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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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 时间 |
开工 时间 |
签约投资额(万元) |
进资额 (万元) |
竣工时间 |
投产时间 |
升规入统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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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员单位
招商组团责任领导签字: 招商组团团长签字: 招商组团联络员签字:
说明:同时报送方案、开工投产照片、进资发票等佐证材料
附件4
庐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情况自评表( 月)
一、招商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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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名称 |
组建服务专班(分) |
现场调度( 分) |
手续及事项办理( 分) |
满意度( 分) |
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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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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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项目名称 |
组建服务专班( 分) |
现场调度( 分) |
手续及事项办理( 分) |
满意度(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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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专班 |
推进机制 |
任务清单 |
作战图 |
责任分工 |
现场调度( 次) |
手续及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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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组团责任领导签字: 招商组团团长签字: 招商组团联络员签字:
说明:同时报送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照片、纪要)、办理事项证明等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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