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09-11-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0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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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民政局2009年1-9月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 2009-11-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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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民政局2009年1-9月工作汇报

一、民政局基本情况

按县三定方案,县民政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挂区划地名股牌子)、救灾救济股(挂民间组织管理股牌子)、优抚安置股(挂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牌子)。局机关成立党总支纪检组(监察室)。县老龄办归口民政局。

下属事业单位有:县福利院、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低保办(社会救助办公室)、募委办、移民办、救灾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所。各乡(镇、场、处)设有民政所,全县有11家乡镇敬老院。三定方案定县民政机关行政编制8名,纪检编制1名,机关工勤编1名,局长1名,总支书记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老龄办主任1名,正股职数3名。

目前民政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24名(含退居二线8名),下属单位职工10名,局领导7名,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10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退居二线除外)45岁以上的19名。35岁—45岁3名,35岁以下4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5名,大专6名,高中、中专学历6名,女性5名,其中公务员11名,聘干1名。

民政工作的业务范围:

(一)民间组织管理:负责全县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对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团及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查处社团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负责对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优抚安置: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社会优待和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承办革命烈士的报批手续;褒扬革命烈士;负责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负责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的报批及伤残器械的配置;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城镇退伍士兵安置计划,并协调落实;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和指导农村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培养、开发和使用工作。

(三)救灾救济: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全县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跟踪调查、监督使用;组织协调全县性救灾捐赠活动;组织协调扶贫济困等经常性捐赠的社会互助活动;指导社会工作救济工作;指导、协调慈善会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发展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

(四)城乡社会救助: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监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五)村民自治: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乡(镇)实施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

(六)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七)婚姻登记: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八)殡葬管理:负责殡葬行业和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九)收养登记:负责国内收养儿童在我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承办涉外收养儿童的报批工作。

(十)社会救助:负责全县“三无”人员社会救助工作。

(十一)社会福利: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老年人、福利企业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保护政策;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十二)区划地名:承办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组织实施与毗邻地区边界线的勘定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提出仲裁建议;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报批;负责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十三)移民工作:主管全县移民安置工作,负责全县移民经费的管理及监督检查。

(十四)福利彩票:主管社会福利彩票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五)老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落实全县的老龄工作。

二、当前民政工作情况

(一)以保民生为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全县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85户、3715人,其中常补118户、140人,非常补1967户、3575人。1-9月份全县累计发放资金534.12万元。全县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215户、9862人,其中常补534户、938人,非常补4681户、8924人。至9月份全县累计放发资金620.5万元。今年我县再次调高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非常补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40元/人月提高到180元/人月,常补由原来的180元/人月提高到220元/人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原来的140元/人月提高到160.5元/人月。农村非常补保障标准由原来70元/人月提高到90元/人月,常补由原来的90元/人月提高到100元/人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原来55元/人月提高到70.2元/人月。其次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我局在2月12日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会,并下发了相关文件,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把不符合条件的全部清理出低保保障范围,要求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监督领导小组,全程参与监督该项工作,1-9月全县共退出农村低保430户1154人,新增734户1164人。

2.城乡医疗救助。2009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主要是取消救助病种,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拓展救助形式。全县需纳入城市医疗救助5600人,1-9月份共救助对象776人,救助资金185.72万元,其中门诊救助143人,金额5.72万元;需纳入农村医疗救助16800人,1-9月份共救助对象11131人,救助资金304.9万元,其中资助新农合8700人,金额8.7万元,门诊救助1631人,金额51.2万元。

今年,我县启动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首批将城镇低保对象及五保供养对象纳入一站式结算范围。与卫生、财政、人事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与同步结算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六月底将正式实施。

3.农村五保供养。我县共有农村敬老院11所,管理人员56人,设床位1500余张,收养院民1438人,集中供养率占全县五保对象总数1680人的85.6%。今年1-9月份,我局对全县各敬老院配齐了消防器材,并对白鹿、蓼花、华林、温泉四个敬老院投入资金28万多元购置了健身器材,且每个院民各添置了一套冬装和夏装,帮助蓼南敬老院发展庭院经济。

4.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办法,县政府已按每人0.24元的标准配套到位4.5万元,一是帮助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户及因天灾人祸而遭难的家庭缓解燃眉之急。二是加强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工作,确保受助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不断提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上半年共临时救助41人,救助资金11.4万元。

5.救灾救济工作。一是灾害救助逐步规范。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至5月底,我县已进一步完善了《星子县民政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完成了乡(镇)、村(居)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制定,对全县灾情信息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灾情信息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我县灾害救助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二是分灾种小区域灾害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在原区域易发灾种情况分布图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区域易发灾种情况分布图,并制作上墙。根据分布图认真进行风险预测,并制订防御措施。三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5·12”汶川地震一周年纪念日,我局在县休闲广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制作宣传挂图20多张,发放宣传单5000份,并向市民宣讲防灾减灾知识,大大提高了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同时,温泉镇东山村在鸡笼山、板桥山村杏林和白鹿镇玉京村下阮家牌,分别创建了防灾减灾示范性社区,并采取图文并茂制作宣传挂图上墙。四是着力抓好温泉镇庐山垅村第三期减灾安居工程建设。今年初,我县在温泉镇原二期减灾安居工程东侧,又启动第三期减灾安居工程建设,拟安置48户庐山垅内灾民倒房户入住。目前2栋减灾安居楼主体工程已全部竣工,计划春节前投入使用。五是认真做好30年灾情和救灾工作等有关资料的收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我局积极收集1978年以来年度灾情和救灾工作等有关资料,并进行整理、汇总,及时上报。六是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进行全面认定。今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由救助办移交救灾股。一方面我们积极做好交接工作,另一方面逐乡、逐村、逐户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并于5月底已全部认定农村困难群众新(重)建住房户48户,维修80户。目前,48户已全部竣工,大部分已搬入新居。在对象认定过程中,我们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由本人申请,乡、村核实,并张榜公布,最后县局认定并报市局备案。七是初步建立自然灾害死亡人员抚慰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初步建立自然灾害死亡人员抚慰制度,县财政按自然灾害死亡人员每人5000元抚慰金标准年列支经费10万元。八是加紧灾民倒房恢复重建进度。今年以来,我县共有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对象36户,目前新有倒房恢复重建户均已动工,其中28户已竣工,计划春节前所有灾民倒房户新建住房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以保稳定为核心,不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1.基层政权工作。在完成第七届村(居)委会选举总结工作的基础上,9月29日-30日,配合有关部门对新一届村(居)委会主任组织培训,提升其政策水平。

2、社区建设工作。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探索和建立农村“中心+村落”的社区建设模式,在白鹿镇玉京村、温泉镇温泉村、南康镇大塘村进行试点,共投入8万元,打造全市“中心+村落”亮点。投入2万多元,帮助温泉镇东山村彭家湾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二是进一步开展城乡社区对接互动活动,我县共有6个村落社区和浔阳区6个城市社区进行互动对接。

3、区划地名工作。与都昌县民政局开展星都线边界联合检查。制订了《星子县城区地名规划方案》,已上报县政府审批。

4、社会事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和登记网络化建设,上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520对,离婚登记80对。

5、殡葬管理工作。一是清明节期间,认真贯彻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主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在庐山山南陵园设立清明节群众祭扫观察点,从3月28日开始至4月6日结束,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6点,每天下午6点向市民政局报告当天的祭扫情况。二是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对我县公墓进行为期5个月的清理整顿,并将出台《星子县清理整顿公墓实施方案》,以这次公墓清理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6、社团管理工作。一是着手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目前我县共有社团6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个。二是对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

(三)以落实政策为前提,不断提高优抚群体保障水平

1、规范管理,认真搞好优抚对象数据录入工作。

根据赣民字[2007]10号文件及赣民字[2008]87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优抚工作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全省建立了江西省优抚双拥网,实现优抚工作和基础数据管理网络化和信息化。此项工作涉及的对象人数多、类别多、外出打工多、年老体弱多。要把全县1312名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近期照片、身份证原件、退伍证、烈属证、审核表等全部录入并扫描,工作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我们通过广泛宣传,采取电话、邮寄、查阅档案等方式收集资料扫描录入,现已完成了任务的70%。

2、为维护稳定大局,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部分退役参战人员稳定工作。

自去年冬至今年初,我县部分退役参战人员思想非常活跃,提出一些工作和生活上的过高要求,三五成群上访至省、市政府和县政府。我们千方百计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提供准确的一手资料,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一是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二是由他们集体上访变成有政府领导带领有关部门人员逐乡、镇下访做工作,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三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解决了他们一些合理的诉求。通过这一系列的做法,基本上使我县部分退役参战人员思想稳定了下来。

3、体现党和政府温暖,关爱重点优抚对象。

5月13-14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心和厚爱,我们积极配合省民政厅在全省开展“巡回服务,关爱功臣”活动,由省荣军医院、省假肢中心来我县为重点优抚对象义诊,送医送药,配置、维修残疾军人所需有关辅助器具等。看病人次达200余人,并配送药品,维护轮椅,发放配置器30余件。

4、落实安置政策,搞好退役安置。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2008)8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政策安置的2007年冬23名退役、转业士官全部实行安置。即义务兵,一、二级士官全部货币安置,自谋职业。自谋职业标准:义务兵1万元,一级士官1.5万元,二级士官2万元。5名三级转业士官通过公开、公平、公正考核全部安置在县卫生系统差额拨款单位。

2008年冬,我县共接受城镇退役士兵20人,三级士官2人。根据市局5月12日瑞昌安置会议精神,继续对义务兵,一、二级士官全部实行货币安置,2名三级士官计划安置在事业差额拨款单位。

(四)以敬老爱老为着力点,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一是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切实提高特殊群体的生活水平。

1、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水平每人每月300元,已落实到位。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600元,也正在落实之中。

2、县社会福利中心积极申报省福彩公益金奖励项目,争取改造资金12万元,进一步改善住院老人生活条件。

二是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度。

1、借“5·12”汶川地震纪念日,在县休闲广场组织即开型赈灾彩票小奖组发售,在天气不佳的条件下,销售彩票17万元。筹集福利公益金3.4万余元。

2、继续巩固电脑福利彩票。加大宣传力度,加快门面装饰,对业主进行集中培训等,促进彩票销量,至九月,我县共有福彩销售站点22个,销售电脑福利彩票近260万元。

(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打造“满意民政”工程

我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工作任务,我局结合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广泛讨论、整改落实,努力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把学习实践成果转化为民政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市委督导组及县领导的高度评价。

(六)强化监管保障措施,确保民政资金使用效果

全面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会计核算和内部监控工作,按照会计核算要求收集、整理原始凭证,分科目建账。建立和完善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加强与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一卡通”发放表册的基础信息,民政资金一律通过社会发放,县城通过银行,农村全部实行一卡通,确保各项民政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移民工作:全县移民总人口1680人,其中直补人口459人,无法核定人口1221人。移民中有本地移民(观音塘水库移民)和自主迁赣移民,他们分布在全县10个乡(镇、场)。共涉及5座大中型水库,其中本县境内中型水库一座(观音塘水库),该库1958年开工建设,1959年完工,总库容1014万立方米。一是移民直补资金。到目前为止,上级下达给我县的移民直补资金75.73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了移民的专户帐上,下拨达100%。二是项目扶持资金。我县分别编制了《星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星子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去年,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又对两个规划进行了修订。根据这两个规划,我们分年度申报了06、07、08年的无法核定人口项目和08年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项目。2006-2008年省里批复给我县的项目共计13个,到目前为止,已有10个竣工,1个正在施工中,1 个未启动。已竣工的10个项目,资金已按时下拨,其它2个项目的资金还在移民办的帐户上。上级共下拨项目资金164.49万元,已下拨到项目上130.46万元,占下拨数的79%。

(七)招商引资工作有新进展

我局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明确局总支书记专职抓招商,局长亲自抓。今年以来,黄局长先后二次外出招商,先是带领招商工作组前往厦门与对接大企业老总洽谈。并利用民政部门的优势,由福建民政部门引荐,与厦门、泉州等地老板多方联络,并达成投资意向。引来福建惠安客商在我县建立石材工艺品销售基地。在龙湾温泉的“惠安石制工艺品”营销部开张营业。5月份黄局长又利用民政部组织救灾培训班的机会,前往西安与对接企业洽谈。

7月,我局招商工作终于获得突破性进展,浙江仙居客商在我县注册成立“星子秀峰竹木家具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可为星子解决劳动就业50余人,全年可为我县纳税100万。为留住客商,近一个月时间,我局上至局长、书记,下至办事人员都围着招商这项工作转,每天至少有2个人跟着客商,带着他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选车间场地,并提供宾馆住宿,又无偿提供局办公大楼附属楼三楼为公司办公生活场所,由于我局的周到服务,感动客商,他又为我们引来另一同行老板,成立星子鸿鑫家具工艺品有限公司。

8月,黄局长又带领招商工作组前往吉林长春,与华漫兄弟互动娱乐有限公司洽谈合作事宜。9月,对方前来我县考察秀峰和观音桥景区,并达成意向性协议,投资改造经营两景区,并建设动漫基地。

(八)存在的问题

1、申请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情况有时难以调查清楚,家庭收入很难核准。

2、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不高。

3、敬老院建设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够大。

4、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无资金投入。

5、殡葬改革推进不快,火化率不高。

(九)四季度的工作打算

1、继续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

2、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调尽调、应退尽退。

3、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提高医疗资金的使用率,做好医疗救助制度和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街接工作。

4、切实提高综合减灾救灾能力,一是加强防汛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及时查灾报灾。二是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确保各项救灾措施迅速到位。三是做好减灾办的交接工作。

5、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并切实做好退役参战人员的思想工作,按规定落实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6、继续抓好农村“中心+村落”社区建设模式试点,打造民政工作新亮点。

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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