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庐山市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8-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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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庐山市0.19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地“5·1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8-31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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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府字〔2026〕35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庐山市0.19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地“5·1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

报告》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呈报庐山市0.19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地“5·1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庐应急文〔2026〕23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

一、该起事故调查事实认定清楚、证据闭环确凿、手续规范完备,同意事故调查组对庐山市0.19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地“5·1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及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该起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由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由相关部门负责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由市安防救委会办公室汇总相关整改资料,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整改评估。

附件:1.庐山市0.19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地“5·1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庐山市0.19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地“5·1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名单及签名

2026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印发

相关附件:

附件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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