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重大项目建设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7-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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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提升 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7-1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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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及蛟小字〔2026〕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605-360483-04-01-843971)。

项目责任单位为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项目建设单位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及中心幼儿园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分为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及蛟塘中心幼儿园两大片区实施改造:

1、蛟塘中心小学:对现有挡土墙及看台进行加固,挡土墙总长164.03m、看台总长17.39m;对校园内部破损路面及绿化进行恢复,总面积346.47㎡;

2、蛟塘中心幼儿园:对教学楼寝室、活动室老化地面更换,更换面积830.2㎡;走廊增加固定窗,面积220㎡;实施屋面平改坡改造,总面积619.6㎡;室外新建机动车棚301.51㎡、非机动车棚35㎡(配套安装充电插座),铺设沥青路面499.92㎡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个月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09.6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请项目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水土保持、人防、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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